确定税收义务发生时间的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16:20:17 337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两种确定方式,即直接收款和委托代销方式。对于直接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对于委托代销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或部分销售款以及有关凭证的当天。另外,如果纳税人通过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式有两种:

1.如果纳税人通过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如果纳税人通过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或者全部或部分销售款以及有关凭证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不 同 销 售 方 式 下 纳 税 义 务 发 生 时 间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但是,在特定情况下,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会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其次,对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最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银行非现场收款的个人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综上所述,不同销售方式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所差异,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根据销售方式,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应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或部分销售款以及有关凭证的当天;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在特定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有所不同,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如何确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税制的要素之一。一个税种如果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的规定,纳税人无限期地延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税款征收入库在时间上就没有确定和保证。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标准较之前发生了一些变更,具体规定整理如下: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
    2023-05-08
    194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式:1、进口货物,确定为报关进口的当天;2、生应税销售行为,确定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3、先开具发票的,确定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一、成都汽车购置税是多少?(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公司报销发票抬头是写个人还是公司公司报销发票抬头写公司名称。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
    2023-04-01
    292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
    2023-04-30
    446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在我国企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式:1、进口货物,确定为报关进口的当天;2、生应税销售行为,确定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3、先开具发票的,确定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一、医院打印发票有时间限制吗医院打印发票有时间限制吗:有。1、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得拒绝开具,更不得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4、具体如下:(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
    2023-06-27
    138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
    2023-04-06
    185人看过
  • 收入的确认时间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样吗
    在某些情况下,收入的确认时间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在一个年度。《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以上规定的是税费缴纳义务发生时间,以下规定的是收入确认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
    2023-05-0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税收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
    • 营业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1
      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9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某些应税行为和取得应税收入在发生时间上不尽一致,为正确确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和应尽职责,税法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都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 (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出的当天。 (2)按照应税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