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及纠纷的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4:12:17 421 人看过

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规定“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属性。

(一)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

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就是依靠这种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然而由于在现实中许多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也是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进行,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

首先,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上看。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有隶属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而挂靠关系中,挂靠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挂靠方往往没有相应的项目经理建筑从业资格,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往往只是临时的关系。

其次,从管理上看。

内部承包关系中,虽然工程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展开,但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均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项目经理的一切权利都是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它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项目经理的行为视为企业的法人行为。企业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控制。项目承包人及其他人员在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公司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更换。

而在挂靠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挂靠方没有实施真正的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资金等均由挂靠方自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向挂靠企业派驻财务、质量、技术和安全等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无权对挂靠方的工作进行干涉。

(二)内部承包纠纷管辖存在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可否受理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问题的电话答复》规定大部分(承包纠纷)应由企业或上级主管机关调处,极少数违反法律必须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审查,从严掌握,而不宜铺得过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从合同相关文章
  • 定金合同纠纷处理及定金合同的效力
    一、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1、定金罚则的适用;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处理;3、迟延履行或其它违约行为处理;4、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6、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7、订约定金的处理;8、解约定金的处理;9、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10、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二、定金合同的效力1、定金应当由当事人双定双方约定定金的协议为定金合同。2、定金合同除应当具备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还需具有以下条件主合同有效;定金数额需在法定的数额以内。3、定金具有以下3方面的效力预先给付;抵销的效力;担保的效力。三、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其成立的必要前提。2、定金合同需以定金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2023-03-06
    429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2023-08-07
    338人看过
  • 民法典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可以诉讼吗
    一、民法典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可以诉讼吗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诉讼解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
    2023-06-19
    311人看过
  • 发生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审查合同效力
    一、发生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审查合同效力?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审查合同效力: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二、承包合同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额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三、承包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承包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有哪些?(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五、承包合同纠纷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
    2024-01-06
    199人看过
  • 什么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承包合同纠纷会立案吗?
    一、什么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承包合同纠纷会立案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了,起诉至法院由法院确定该合同的效力;而符合立案标准的合同效力纠纷可以立案。合同效力是指法律对各方当事人合意的评价。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可能是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状态,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当事人在用这种途径解决纠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二点: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所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一定要体现“
    2024-01-17
    255人看过
  • 合同修理及其管辖纠纷
    承揽合同的管辖相较于其他合同的管辖并无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重要之处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曾指出,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承揽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对此进行了纠正,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个承揽合同纠纷存在两个加工地,:这种情形下,该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但如果未约定的,则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
    2023-07-08
    253人看过
  •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研究与实践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如果是自愿合法签订的,那么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建筑企业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这类承包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我国法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受法律保护,承包形式有: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2、独立承包: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根据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023-06-30
    38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的
    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的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部承包协议就合法有效。内部承包合同,尽管在《建筑法》及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法律依据,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规定,当事人的契约行为应该合法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认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2024-01-22
    88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分包部分的法律效力
    根据当事人在工程分包合同上签字的时间,该合同自那时起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因此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根据当事人在工程分包合同上签字的时间,该合同自那时起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因此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 工程分包合同成立生效时间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一方工程分包合同的成立时间有争议的,应当自收到证据证明工程分包合同成立时起计算。因此,在工程分包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时间有争议时,应
    2023-08-22
    95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纠纷如何管辖
    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保证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是按照上述的规定来确定。2、保证合同履行地主合同和保证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保证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合同和保证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一、合同效力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2023-04-04
    93人看过
  • 家装合同内部承包是否有效
    内部承包合同合法。内部承包合同即总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后,把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交给分公司完成的合同。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权利与义务均为总公司来承担。因此内部承包并不是法律依禁止的转包情形。其次,只有实际施工人才存在借用资质的问题,也不属于借用资质违法分包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装修合同怎么签的(一)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
    2023-03-23
    36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一、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方式1、自带劳务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零散劳务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劳务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
    2023-03-13
    102人看过
  •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我是上海某针织品有限公司的销售一部经理。2000年公司同各销售部经理分别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但协议履行至今公司尚无故拖欠我承包收益近20万元。我主动同公司协商过几次,公司均以各种借口推脱,于是我打算用法律手段解决,但听人说企业内部承包纠纷不属劳动争议,也有人说属劳动争议,那么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答:对于你所提的问题,的确许多人存有模糊的认识。实际上有关部门对此有明文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意见》第7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租赁合同涉及应由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应认为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你与公司的纠纷系拖欠承包收益纠纷,应属劳动权
    2023-06-09
    56人看过
  • 什么部门管合同纠纷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协商、诉讼、调解、仲裁。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5、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4-08-08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合同
    词条

    从合同是指在法律上与主合同相互关联,并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的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在主合同成立后,其从合同才成立,而且其存在是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受到主合同的制约。... 更多>

    #从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的内部承包如何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般情况下,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承包合同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承包合同反映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承包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 如何发挥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般情况下,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承包合同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承包合同反映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承包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 宾馆内部目标管理合同的合同效力范本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六条乙方在入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 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 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第七条乙方租住同一房_________天,付_________%房租;住_____
    • 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及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5
      1、因合同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纠纷,其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
    • 大棚承包合同纠纷在哪些部门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6
      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