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贪污罪的犯罪故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6:03:01 239 人看过

1、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2、贪污罪的犯罪故意是指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一、受贿罪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成立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构成的,只有行为人故意受贿才构成受贿罪。

二、怎样认定受贿罪?

从以下几个要件来认定受贿犯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三、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算不算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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