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如何认定仓单的法律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30:55 74 人看过

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及保管人的签署后可转让于任何人,任何持有仓单的人都可以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可以说,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

实际上,作为有价证券的仓单,本身又具有一些其他的性质:

(1)仓单要记载一定的事项,是一种要式证券;

(2)仓单属于文义证券,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仓单记载的事项决定;

(3)仓单是自付证券,由保管人自己签发、自己给付;

(4)仓单是一种物权证券或处分证券,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转移就同时发生仓储物的转移;

(5)仓单是不要因证券,与提单一样,具有流通性,在已背书时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就可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仓单在仓储合同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应存货人的要求而出具的一种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法律文书。仓单既是存货人已经交付仓储物的凭证,又是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依据。仓单代表着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所有权关系,仓单持有人正是基于此所有权而得为仓储物返还请求权。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所谓保管人签发的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而且也包括仓管人的代理人和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仓单是对存货人签发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分类仓单是仓储方出具的,载明持单人或权利人凭单可以在仓储方提取一定货物的权利凭证。实践中,根据制作仓单的机构是否为期货交易所可以把仓单分为标准仓单和普通仓单。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并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商品入库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提货凭证。因其有期货交易所的信誉保证,其流通性、变现性较强。普通仓单则是期货交易所之外的仓储机构出具的,载明存货人或持单人享有提取货物权利的凭证。从性质上讲
    2023-07-06
    398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与仓单有什么区别
    一、仓储合同与仓单的区别仓储合同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而仓单是象征仓储物品的物权凭证。前者在正常履行时用不上,后者则必须在提货时使用,否则保管人不会交还被保管物。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相关法律知识:特殊特征:(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
    2023-03-16
    276人看过
  • 如何确定仓储合同管辖
    一、仓储合同专属管辖仓储合同的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二、专属管辖适用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
    2023-03-17
    262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什么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仓单是提取仓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和联系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联系是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
    2023-03-18
    200人看过
  • 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四)
    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二)>>>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三)>>>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四)>>>仓单质押的法律效力如何?(五)>>>4.质权人的义务。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管仓单和返还仓单。在前者,因为仓单设质后,出质人要将仓单背书后交付给质权人占有,但质权人对仓单的占有,因有出质背书而取得的仅为质权,而非为仓储物的所有权。故而因质权人原因而致仓单丢失或者为其他第三人善意取得,就会使出质人受到损害,因此,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单的义务。至于后者,乃为债务人履行了到期债务之后,质权担保的目的既已实现,仓单质押自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和理出,质权人自当负有返还仓单的义务。三、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其对仓储物处分权受有限制。仓单作为一种物权证券,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取得仓单意味着取得了仓储物的所有权。但仓单一经出质,质权人即
    2023-06-09
    285人看过
  • 仓储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仓储合同纠纷规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如果存货人违反规定,保管人可以拒绝仓储,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因此费用由存货人承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保管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仓储合同范本<p>存货人:__________</p><p>保管人:__________</p><p> </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p><p>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p><p>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2
    65人看过
  • 民法典仓储合同编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仓储合同编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仓储合同编的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成立时间】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九百零六条【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第九百零七条【保管人验收义务以及损害赔偿】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
    2023-06-19
    483人看过
  • 仓储的重要性
    合同无效
    仓储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仓储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因订单前置或市场预测前置而使产品、物品暂时存放。它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同时,围绕着仓储实体活动,清晰准确的报表、单据帐目、会计部门核算的准确信息也同时进行着,因此仓储是物流、信息流、单证流的合一。具体作用有:一、物品储存,二、流通调控,三、数量管理,四、质量管理,五、交易中介,六、流通加工,七、配送,八、配载。相关法律知识在仓储合同中,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未经核准登记而擅自从事仓储业务的,属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经济活动。因此,存货人在寻找仓储合同的对方及订立合同时,应首先查明对方是否具有从
    2023-06-14
    447人看过
  •  仓储用地的性质是什么?
    仓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包括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储备、中转、外贸等各种仓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仓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这些用地包括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储备、中转、外贸等各种仓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 工 业 用 地 包 括 哪 些 类 型 ?工业用地包括哪些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工业用地包括国家规定为工业用地,以及依据产业政策规定应当划为工业用地,供建设工业用地使用的土地。具体来说,工业用地包括:1. 标准工业用地:符合国家标准、规划和技术规范,用于生产、加工、储存等工业活动的土地。2. 工业用地:用于建设
    2023-09-08
    208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
    法律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服务、存货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仓储合同的条款包括:货物的品名和品种;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防范仓储合同纠纷的措施1、加大对金融机构接受仓单融资的检查仓单融资本身没有问题,但是仓单融资成为融资平台后,进行理财,进入股市、房市,成为影子银行业务,风险转移跨界后就有系统性风险的隐患。为防止此类风险的发生,应当加大对金融机构接受仓单融资的检查,重点从融资仓单的真实性着手,从银行系统内部梳理控制,完善部门分工和职责,合理设置审批和操作流程,防止一物多押、一单多质。2、建立仓单质押登记制度仓单等各类贸易单证抵质押融贷业务风险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现有的仓单质押缺乏公示制度,风险无法预见。关于如何规范仓单质押的管理,我们在征询
    2023-07-11
    223人看过
  • 如何解除仓储行为的合同
    仓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保管人和存货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3、存在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4、合同以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债务为内容。一、合同解除的五种情形都是什么合同解除的五种情形是:1、当事人协商一致;2、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二、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权有什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在约定解除权时,对此种权利的行使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如解除权的发生情形、行使条件以及行使解除权的效力等。但是,当发生符合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事由时,并不当然出现合同解除的后果,而是必须经由解除权人在解除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常情况下,解除合同既可在诉讼外提出,也可在诉讼中提出。而
    2023-03-19
    323人看过
  •  违约责任在仓储合同中的重要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和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保管人需要确保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符合合同约定,并对毁损、灭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存货人需要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并在约定的储存期内交付保管人。如果存货人未按约定交付仓储物或超过储存期导致仓储物毁损、灭失,存货人需要承担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给保管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此外,如果存货人逾期储存,则需要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如下: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如果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如果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导致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如下:1、未按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
    2023-09-04
    272人看过
  •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其实很好理解。仓储就是仓库对物品物资进行存储、保管。仓储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存在,仓储是物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和重要支柱。第三百八十一条【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生效时间】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三百八十三条【危险物品的储存】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第三百八十四条【仓储物的验收】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
    2023-06-01
    309人看过
  • 仓单有什么作用,仓单性质是什么
    一、仓单有什么作用仓单的作用有:1.仓单是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当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经保管人验收后,保管人就向存货人填发仓单。2.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仓单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订立的仓储合同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签发仓单,就证明了合同的存在。3.仓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代表仓单上所列货物,谁占有仓单就等于占有该货物,仓单持有人有权要求保管人返还货物,有权处理仓单所列的货物。4.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向保管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出示仓单。保管人一经填发仓单,则持单人对于仓储物的受领,不仅应出示仓单,而且还应缴回仓单。二、仓单性质是什么仓单的性质是:1.仓单为有价证券仓单表明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交付请求权,故为有价证券。2.仓单为要式证券仓单须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且须具备一定的法定记载事项,故为要式证券。3.仓单为物权证券仓单上所载仓储物的移转,必须自移转仓单
    2023-04-24
    3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储合同仓单质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仓储合同仓单能不能质押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仓单质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一定数量自有资金,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仓储公司经典当行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3、质押仓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 仓储合同的仓单能不能质押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1、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 2、申请人是具有一定数量自有资金,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仓储公司经典当行认可,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 仓储作为仓储质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仓储质押又被称为仓单质押,您可以带着公司的法人资质证明,以及能证明你们公司所有权的仓单,到银行贷款处申请舱单质押,仓储质押一般是短期质押,时间不超过半年,请确保有按期还款的能力
    • 如何写仓储合同的律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0
      找律师写个协议书的收费价格不定,有几百的,也有上千的。具体的参考价格为:600-2000、3000不等。 收费要考虑的标准: 1、案件的复杂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越简单收费越低; 2、案件标的额,金额越小收费越低; 3、律师资质,资质较深的可能收费较高; 4、受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 5、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律师收费价格也不一样; 一般律师起草协议书的步骤: 1、了解当事
    • 仓储用地属于哪种性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8
      仓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使用的土地属于仓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