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消婚姻的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50:39 65 人看过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缺乏婚姻要求,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婚姻无效。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虽有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但这一请求权的行使受时间限制,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三)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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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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