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一、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伤残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8)后续治疗费,(9)残疾辅助器具费,(10)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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