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随车资料凭证怎么查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4:41:32 75 人看过

(一)车辆合格证:合格证是汽车另一个重要的凭证,也是汽车上户时必备的证件。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车辆使用说明书:用户必须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车辆。若不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而造成的车辆损害,厂家不负责三包。使用说明书同时注明了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和维护调校所必须的技术数据,是修车时的参照文本。

(三)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证明,同时也是汽车上户时的凭证之一,所以在购车时您务必向经销商索要购车发票,并要确认其有效性。

(四)三包服务卡:根据有关规定,汽车在一定时间和行驶里程内,若因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凭三包服务卡可以享受厂家的无偿服务。不过像灯泡、橡胶等汽车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五)其他文件或附件:有些车辆发动机有单独的使用说明书,有些车辆的某些选装设备有专门的要求或规定,这时消费者都要向经销商索要有关凭证。

(六)核对铭牌:核对铭牌上的排汽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内容,合格证上的号码必须要与车上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致。

一、新车签合同注意事项

(一)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消费者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二)搭售保险不合法。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族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三)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1、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3、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4、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

5、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6、于违约责任。对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承担何种责任,也需要详细约定;

7、争议的解决,应约定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合同的管辖地,如买车人户籍所在地、经销商登记所在地还是双方指定的其它地点,都可以由双方约定为争议管辖地,如果约定不明,则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款。

8、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二、提车必须本人亲自去吗

不需要,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都符合要求。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交警可不可以随时随地拦车检查
    交通警察不可以随时随地拦车检查。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的,应当将执勤点设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2024-04-18
    112人看过
  • 检查机关批捕案件材料还可以查看吗
    批捕后还是可以由律师申请查看,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后,应当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一般有以下两种:(一)批准逮捕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经检察长签发后,加盖人民检察院院印,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二)不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有以下三种:1.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批准逮捕。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批捕,是指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具有法定不追诉情形的不批准逮捕。对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
    2023-06-24
    189人看过
  • 查记账凭证检查中,审查人员应该知道的技巧
    (1)审阅法。为了增强查找舞弊的准确性,提高审查的工作效率,审查人员可以首先采取审阅法对记账凭证的重要部位进行技术观察和审视。具体内容是:①记账凭证的外在形式,视其基本要素是否表达清晰,有无粗糙、模糊之处,其手续是否完备,填制的经手人和复核人是否签章。②记账凭证所载会计分录,视其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能否反映原始凭证所载的经济业务,其对应关系是否明确,指向是否清楚,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层次是否分明,所涉金额是否无误。③记账凭证的摘要,能否说明经济业务的轮廓和梗概,有无似是而非之处。④如果记账凭证系采用计算机填制的,要对其所采用的科目编号进行查对,视其有无混淆不同会计科目的顺序及其编号,填制凭证的操作程序有无错误,操作后有无存盘或保留必要的备份。有时企业的记账凭证数量非常大,审查人员一般较难对其进行全部而详尽的检查,审查人员可以采用抽样审查的方法,这样可使审查有所侧重,并能提高效率。(2)
    2023-06-12
    238人看过
  • 检察院怎么审查证据材料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
    2023-03-20
    179人看过
  • 车祸后检查哪些检查
    一、尸体检验(有死亡的交通事故)。二、轻重伤鉴定。三、成伤机制鉴定。四、伤残评定。五、酒精含量检验。六、安全性能检验。七、车辆机械故障鉴定。八、辆定型鉴定。九、痕迹鉴定。十、指纹鉴定。十一、微量物质鉴定。十二、物证鉴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3-04-15
    183人看过
  • 机动车查年检查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机动车查年检查什么机动车查年检查项目如下: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2.检验车辆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等。二、机动车年审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符合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条件的车辆除外);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5.本年度的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收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6.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属于委
    2023-06-26
    125人看过
  • 警车可以在路上随便拦车检查吗
    交通警察不可以随时随地拦车检查。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的,应当将执勤点设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警戒。一、交警能不能在村道上查车交警能在村道上查车,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强制权利。但是一般违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拦截的,可以引导违章车辆到临近下高速口或服务区停车处罚。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处罚。交通执法随意上路查车,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1、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2、交通稽查只能是设点检查,且具体的点,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3、与交警联合执法时,交通部门可以有“借口”上路执法,本质上还是违法的。二、高速路上会有交警查车吗一般情况下交警是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检
    2023-03-16
    215人看过
  • 机动车检查可以随便上路拦车吗?
    运管部门可以上路拦车检查,具有法律依据。一、国道会有交警查车吗国道会有交警查车。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强制权利。但是一般违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拦截的,可以引导违章车辆到临近下高速口或服务区停车处罚。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处罚。公安机关检查车辆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其一例行检查。其二违章查处。其三特殊情况下的秩序维持和管制。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二、协警可以拦车检查证件吗有权拦车但是没有执法权时不能对车主罚款的,交警才可以。协警可以在交警的授意下拦停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但是不能查看证件。协警配合民警对进站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需要登记及存在违法行为车辆后,示意其靠边后,要求驾驶员到民警处登记或处理。协警不能收取驾驶员驾驶证和行驶证,执法工作全由民警执行。协警要在一名正式警察带领下执行公务。三、公民私自上路拦车违反治安处罚法哪条公民私自上路拦车,违反了涉嫌违法拦截车辆,依法应承担治安
    2023-06-25
    284人看过
  • 交警还是可以随便拦车检查什么
    交通警察不可以随时随地拦车检查。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规定,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的,应当将执勤点设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警戒。一、交警可以开车在路上随意查车吗可以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强制权利。但是一般违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拦截的,可以引导违章车辆到临近下高速口或服务区停车处罚。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处罚。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可以随机抽查。实践操作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重点排查。查车是不需要解释的,警察执法在先。二、异地车辆交通违章如何查询异地违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省内高速违章、省外高速违章以及异地市区违章。面对这三种不同的情况,车主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异地车辆交通违章查询和
    2023-02-19
    304人看过
  • 查看附随义务的种类
    附随义务的类型有:1、通知义务,是指债务人有通知债权人利益的义务;2、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互相行使合同权利,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进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3、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知道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和事项;4、其他附加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1、从二者的概念上看,从合同义务指的是在主合同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合同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并非一开始就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2、目的与作用不一样,从合同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主合同的给付利益,使主合同义务更加完善,而狭义的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以确保债权人的固有利益
    2023-07-21
    413人看过
  •  工资流水凭证查询指南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 、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公司名称的工装、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其他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公司名称的工装、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或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其他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以及
    2023-09-18
    1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 查看勘察资料
    交通事故勘察流程:(1)刹车印迹。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2)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3)现场遗留物。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确定肇事接触部位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确定肇事接触点,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要经过深思熟虑,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判断与分析收集好各种证据以后,对这些证据进行整理、判断和分析。判断哪些证据是可以用来认定该起事故责任的,哪些证据似乎与该事故无太大关联的。通常,现场查勘人员经过现场拍照、测量以及收集物证、人证后应首先判断分析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其次,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需要,还应对肇事车辆的车速、碰撞接触点,以及现场的痕迹进行的分析。一、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是否包含痕迹鉴定根据《交
    2023-03-05
    131人看过
  • 公安随便查人资料犯法吗
    一、公安随便查人资料犯法吗如果非办案需要或未经相应的程序审批,公安人员以不良目的私查他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滥用职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t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t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023-03-12
    411人看过
  • 技术调查、侦查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怎么处理
    一、技术调查、侦查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怎么处理1、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移送;(2)、人民检察院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二、技术侦查批准程序是怎样的1、刑事诉讼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2、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3、由此可见,技术侦查措施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但是具体如何适用,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详细的解释。4、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
    2023-04-21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检车日期如何查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3
      在机动车所有人的的副本上都会注明的时间的。还有就是挡风玻璃上应该贴有那些标志,其中就有一个年检的标志,上面有年月份,如果实在不知道也可以去车管所查询。
    • 怎样查看宝个人资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参与其提供的借贷活动,可以向该公司申请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查看《中国刑法》提供退税凭证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2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为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资料、隐瞒情况、虚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单等出口退税证明书,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2、因私利欺诈,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足10万元,但有索赔,受贿或其他恶劣情况。
    • 交警能否随时随地拦车进行检查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8
      1. 交通警察不得随时随地拦车检查。 2. 根据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操作规程,除非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否则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若需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应将执勤点设在出入口、收费站和服务区,并在距执勤点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警告标志,并需有专人警戒。 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交通警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财政凭证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财政部门依法对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会计法》规定的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二)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相符;(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