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设部
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5]4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3]23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单〉及填写说明的通知》(建办质[2005]24号),进一步做好2005年事故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事故上报
凡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其中,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事故,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6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不得拖延报告或者将一段时间的事故集中上报。本次新升级的事故快报系统设置了“平均事故上报周期”指标(单位为小时),以评价各地通过系统上报事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设部将定期通过司函和网上公示等方式通报各地上报事故情况。
二、严格按照新的快报表单进行事故上报
自2005年5月1日起,各地应严格按照新的事故快报表单要求上报事故,并尽量将所有项目填写完全。根据快报系统设置,对于每起事故,各地应至少填写必填项目才能进行上报操作,对于其它不能立即填写的项目,应在10日之内续报完全。对于2005年1至4月份发生的事故,请各地按照新的事故快报表单在2005年6月30日前将数据补填完整后续报至建设部。续报时直接打开已上报的数据,补报新表单要求的项目数据即可(程序已将旧表单数据按新表单要求作了转换)。
各地要高度重视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及时、规范上报事故。在使用新的快报表单上报事故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司或技术支持部门联系。
质量安全司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10-58933920
技术支持部门联系人:任淑芬
联系电话:010-88018260转813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五月九日
-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的通报
181人看过
-
关于近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315人看过
-
关于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48人看过
-
关于申报水运工程建设专家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384人看过
-
关于严肃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通知
240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工程建设等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办法的通知
432人看过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具体工作内容的通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7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
-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
-
关于建设工程的开工报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工程开工报告的定义:(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然有以上规定,但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出工作命令。(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
-
工程建设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哪个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重庆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工作的通知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市能投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13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8]13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