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办法(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45:24 358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等行为,强化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芜湖市行政辖区内依法和按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评标委员会认定两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串通投标行为:

(一)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二)不同的法人委托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也不及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的;

(四)同一投标人代替其他投标人领取和提交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

(五)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的;投标人之间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费用补偿的;

(七)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进行交验的;

(九)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串通投标行为: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三)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提不出计算依据或者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及其相近或者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八)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九)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第六条招标人(招标代理)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或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部门投诉。

第八条本办法由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管委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文章
  • 什么行为应认定为串通投标罪?
    甲为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对外发包工程业务。2011年5月,某建筑公司经理乙请甲帮忙,希望承揽某国有公司绿化工程,该工程实际造价50万元,但甲乙签订合同为100万元。合同签订后,在甲安排下进行了工程招投标程序,该建筑公司以100万元中标。但丙(该国有公司总经理)安排甲,要求让丁承接该工程。甲就让乙和丁共同承揽,但二人均未实际施工。后甲将该工程以50万元转包给戊进行施工。戊施工完毕后,2012年6月,某国有公司将结算工程款100万元转给丁,丁将50万元工程款通过甲支付给戊。2012年9月,甲以自己投入前期费用为由向丁索要20万元,丁向甲转账20万元。本案审理中,围绕甲向丁索要20万元的行为如何认定产生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操控工程发包、招投标等过程,并通过低价转包工程,伙同他人获取工程差价,从中获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第二种意见认为
    2023-06-11
    86人看过
  • 21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据报道,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发布《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串通投标认定办法有望在我市得以明确。目前深圳已经出台了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在咱们北方地区还没有一个城市出台这方面的规定。市建管局工程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青岛有望成为北方地区首个明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的城市。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依法和按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等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评标委员会认定两种,共分21种情形。其中,有这9种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串通投标行为: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不同的法人委托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格预审后同一投标人领取其他投标人企业资料的;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通过资格预审,但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一投标人代替其他投标人领取和
    2023-06-07
    237人看过
  • 法律如何处罚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
    一、我国法律如何处罚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串通投标罪是如何认定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
    2023-06-07
    300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
    一、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一)导致招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二)招标损害赔偿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
    2023-06-10
    184人看过
  • 湖州市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暂行办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湖州市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九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促进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实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规范用地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是指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市区批准供地的各类工业项目投资主体在建设中履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款内容等情况进行复核验收。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各类投资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实行业主按约定主动申报、统一受理、归口复核、统一实施。用地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
    2023-04-22
    123人看过
  •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索取号AB4101010-2004-010载体类型光盘发布机构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编号沪建建[2003]0532号记录形式文本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关键词内容描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招标报价、评标定标的有关规定,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投标报价办法、报价格式、评标标准、评审内容(技术标和商务标)、定标办法。沪建建[2003]532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第30号令)和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3),制定了《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
    2023-06-10
    24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工商总公司,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属党委(总支)厂:现将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银行《张家港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九月十二日张家港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为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企业欠薪预警制度的通知》(张政发[2002]69号)精神,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设立工资预留户。一、凡本市范围内,2003年10月1日之后应实施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均要在本市银行设立工资预留户。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资金,分别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缴纳:1、建设单位缴纳的部分,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工程合同价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工程
    2023-04-22
    258人看过
  • 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是如何的
    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一)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二)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三)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四)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中发现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六)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的;(七)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费用补偿的;(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的;(九)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一、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在招投标时的规定投标者出于什么1.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
    2023-03-18
    105人看过
  •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
    审计署、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下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审基发<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审计署驻各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经)委,计划单列市计委,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特制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一九九二年先对国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试点审计。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告审计署,以便进一步完善该办法。审计署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竣工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串通投标的法律法规及处罚规定
    新的规定对串通投标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打击,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行为人将会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根据新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串通投标的行为,中标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对于行为人,将会被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可能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会被取消一年至二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建设工程串通投标处罚规定根据《建设工程串通投标处罚规定》,建设工程串通投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还可能导致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如果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将会被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
    2023-11-19
    213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需要招投标的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
    2023-06-14
    261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有效期释疑
    在很多工程建设类的项目中,投标有效期这个概念常常被忽视。也有很多投标企业曾经询问过我们相关的问题,于是我仔细查阅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现其二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这是我国的法规对投标有效期作用的阐释。投标有效期一般定在多少天比较合适呢?建工部的同事介绍,既然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而开标、定标所需时间基本相同,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关键就是评标时间的计算了。据悉,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评标时间也有所不同: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60天。某业内专家总结说:每个行业领域的投标有效期都不一样,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投标有效期到底怎么确定,要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采购代理机构的实
    2023-06-07
    96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广西自治区政府发布文号:桂政发[1994]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在建设项目中建立开放的设备竞争市场,提高设备成套技术水平,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境内建设项目所需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建设项目所需机电设备,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第三条建设项目设备的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在招标投标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招标第四条进行设备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列入国家和地方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二)具备审批项目机关批准的主要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建设项目的投资已经落实。第五条招标的方式:(一)公开招标:通过报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二)邀请招标: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向三个以上
    2023-06-07
    233人看过
  •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能源部【发布文号】能源基(1991)747号【发布日期】1991-08-22【生效日期】1991-08-2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定级认证管理办法(试行)(1991年8月22日能源基(1991)7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的管理,提高试验机构的综合管理和检测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土建试验机构的资质认证,是综合考核试验室的管理素质、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电力建设工程或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及检定证书的资格。第三条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中为电力建设土建工程、建筑构件、商品砼或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出具正式检定报告的土建试验机构,及承建电力建设土建工程的其他建筑企业中出具正式检定报告的试验机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四条经认证合格并取得等级证书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土
    2023-06-07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的行为。 串通投标的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更多>

    #串通投标行为
    相关咨询
    •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建设项目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8
      《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法是如何进行的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法根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3
      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在城市市区,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工地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证明。
    • 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的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2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