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1:21:36 310 人看过

一、损失时间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损失时间的补偿也就是误工费,赔偿误工费的具体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包含项目有哪些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5、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务合同的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违约解除劳务协议的,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如果劳务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劳务协议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则按照约定的标准佩服,没有约定的,则一般没有赔偿。交通事故中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根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以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
    2023-07-31
    462人看过
  • 合同撤销后财产损失的补偿标准
    合同撤销后对财产损失的规定有: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履行的合同,是指因合同交付财产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而接受财产的当事人有义务返还财产。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支付的费用;2、折价补偿,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但不能返还或者不必要返还的财产给予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而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赠与合同撤销的后果赠与合同撤销的后果主要是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在赠与未被撤销之前,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在赠与被撤销后,受赠人再占有、使用赠与的财产就失去了法律根据,因此,法律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
    2023-07-07
    198人看过
  • 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1、可预见规则。指违约方仅对其在订约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减轻损害规则。3、损益相抵规则。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获得的利益应从所受损害中扣除,即计算“净损失”(真实损失)。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特征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有三人特征: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
    2023-07-27
    395人看过
  • 探讨间接损失赔偿的范围及标准
    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根据下列原则确定:1、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2、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3、违约时侯受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4、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产品质量间接损失的赔偿产品质量间接损失会赔偿。具体如下: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
    2023-07-09
    136人看过
  • 失地补偿的标准
    土地管理
    一、失地补偿的标准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
    2023-06-08
    187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不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计算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
    2023-03-21
    417人看过
  • 警方寻找失踪者的时间标准是什么?
    为了节约司法警力,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应在24小时之后报案,因为很多人都是在24小时之内可以找到的。但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有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不受时间限制的。失踪报案后警察会管吗失踪报案后警察会根据性质不同来确定是否立案调查,如果是妇女儿童失踪报案的,符合要求的情形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有关法律规定,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2023-07-06
    201人看过
  • 工伤补偿标准的时间范围是多久?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工伤补偿标准时间是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补偿办法中规定的工伤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这就属于工伤了,对于工伤,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障局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这个补偿一般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进行核算的。那么工伤补偿办法中规定的工伤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一)伤残补助金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023-07-13
    231人看过
  •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都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有三个特征:1、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2、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3、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2023-06-08
    293人看过
  • 货车司机货物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货车司机货物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1、货车司机货物损失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
    2023-08-09
    210人看过
  • 名誉权损害赔偿间接损失是什么
    一、名誉权损害赔偿间接损失是什么1、名誉侵权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因名誉侵权行为,造成可得利益的减少,受害人有证据证明间接利益损失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二、网络侵犯名誉权,损失怎样计算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在网络名誉侵权的民事诉讼中需要注意几点内容:1、要甄别侵权者是不是受避风港保护,比如是不是用户上传的侵权内容,是不是搜索引擎等。2、要预先固定证据,网络侵权,侵权者点下鼠标就可以删了内容,所以要到公证处公证保全侵权网页。3、算一下侵权的赔偿是不是抵
    2023-04-21
    309人看过
  • 评残等级标准和补偿之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
    2023-06-14
    342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赔偿精神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侵害人身权赔偿精神损失的标准是: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判定标准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
    2023-07-24
    193人看过
  • 在怀孕期间离婚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二、怀孕期间女方离婚的补偿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
    2023-06-25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财产损害间接损失赔偿标准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间接损失是存在的,法院才会支持间接赔偿主张。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
    • 商铺按什么标准算的,营业损失是补偿谁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营业损失是补偿给商铺的,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 劳动者辞职,可否补偿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
      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
    • 住院伙食损失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24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损失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