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中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42:21 446 人看过

1、申请人有依法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的义务,被申请人有按规定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义务;

2、有义务按时出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庭;

3、有义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自行出庭;

4、有义务遵守仲裁员回避制度,不得选任符合回避条件的仲裁员及私自会见、请客送礼;

5、有义务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不得企图干涉;有义务如实回答仲裁庭的提问;

6、有义务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供证据或资料,不得隐瞒;有义务遵守仲裁庭决定;有义务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7、有义务遵守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有义务交纳仲裁费用;有义务缴纳保全费用:有义务在申请财产保全有误时,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一、学生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小学生监护人职责有:

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2、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

3、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4、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5、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劳动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哪里仲裁?
    劳动经济仲裁的管辖地的确定: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
    2023-06-28
    475人看过
  • 在仲裁中,当事人有哪些合法权利?
    仲裁当事人权利有:1、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决的权利:(1)当事人提出仲裁权;申请人有权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有权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和提出反驳请求;(2)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3)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庭的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4)申请仲裁员回避权;(5)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6)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活动权;2、维护自己的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1)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2)辩论权利;(3)查阅审判材料的权利;3、实体权利的处分权:(1)要求调解和自我和解权;(2)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的权利;(3)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权;(4)请求纠正仲裁裁决的错误权;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劳动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如何?劳动争议当事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1、有申请、答辩、撤回仲裁申请、请求的权利
    2023-07-17
    233人看过
  •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应承担的义务如下:1、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2、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3、当事人有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4、当事人有遵守并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的义务。5、当事人有缴纳仲裁费用的义务。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仲裁中享有以下权利:(1)当事人有提请、放弃和变更仲裁的权利。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同时,又有权变更仲裁申请以及撤消仲裁申请。(2)当事人有申诉、答辩和提问、质询鉴定人、证人的权利。(3)被诉人的提起反诉的权利。被子诉人有权就同一案件向同一仲裁机关对申诉人提起反申诉。(4)当事人有要求仲裁机关构予以调解或仲裁的权利。(5)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没有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有权要求仲裁委员会其指定代理人。
    2023-07-29
    430人看过
  • 仲裁中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依法缴纳仲裁费用;当事人要依法出庭;配合仲裁委员会在裁决之前的调解;委托律师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
    2023-04-10
    220人看过
  •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承担的义务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应承担的义务:(1)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2)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3)当事人有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4)当事人有遵守并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的义务。(5)当事人有缴纳仲裁费用的义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直接关系是确定被申请人的根据,它符合行政活动职权与职责相一致的原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组织有多种形态,所以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也有多种:(1)独立被申请人。
    2023-07-22
    4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起诉、申请执行。申诉人有变更、撤回申诉的权利;被诉人有反驳、承认申诉人申诉的权利。经本庭许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涉及不到国家机密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有义务依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遵守仲裁活动的程序,有义务回答仲裁员的提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协议。
    2023-06-10
    192人看过
  • 仲裁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1)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用。(2)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时应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材料。(3)当事人有出庭的义务。什么是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如下:1、请求仲裁保护。申请人有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有答辩权和提出反请求的权利。2、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间内,既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也可以约定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如果没有约定,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3、选定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独任仲裁庭,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
    2023-07-05
    105人看过
  • 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怎么样的呢
    一、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但应说明理由。二、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三、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在庭审结束后阅读庭审笔录,并应签名或盖章;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补正后应签名或盖章。四、申请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间内增加、变更、放弃请求以及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应当在仲裁委立案后至仲裁委《调解书》或《裁决书》送达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批准。五、被申请人有权自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管辖异议书,该十日为答辩期。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反申请。反申请应当在答辩期内向仲裁委书面提出,经仲裁委决定受理并批准合并审理的,一并开庭审理。逾期提出反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另案处理。六、当事人收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并遵守仲裁庭纪律。七、当事人在申请或答辩时应向仲裁委员会
    2023-07-24
    73人看过
  • 经济仲裁的含义是什么
    涉外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他们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经济争论,依照一定的规则和法律作出裁决。通过经济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的意义在于:1.仲裁的灵活性大,当事人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而且手续简便,费用低;2.仲裁员对法律贸易方面的知识比较熟悉,能够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及时解决问题;3.涉外经济仲裁有利于推动中外经济贸易和国际技术交流的发展;4.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可以减轻人民法院的压力。相关知识:简易仲裁程序一般来说,简易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机构审理简单的仲裁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宜行的仲裁程序。简易仲裁程序是相对于普通仲裁程序而言的,是对普通仲裁程序某些程序的简化。但应当明确,这种简化主要表现在某些程序的灵活处理和有关期限上的缩短。而在仲裁程序的必经阶段、仲裁庭的权利义务上则不能简化。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敢即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仲裁程序审理。具体说,它适用于两类案件:1、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
    2023-06-14
    445人看过
  • 北京市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以及义务
    一、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更换委托代理人,但应向仲裁委书面告知变更情况。二、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但应说明理由。经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仲裁庭组成人员并重新确定开庭日期: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批准回避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三、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应在庭审结束后阅读庭审笔录,并应签名或盖章;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补正后应签名或盖章。四、申请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间内增加、变更、
    2023-05-31
    471人看过
  •  北京市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的立场
    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具有请求仲裁机构依法公平地作出裁决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选择仲裁员的权利,申请仲裁员回避权,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等。同时,当事人也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以及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具有以下几种权利:1.请求仲裁机构依法公平地作出裁决的权利。二、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三、选择仲裁员的权利。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五、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等。义务:一、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二、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三、当事人有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北京市仲裁当事人权益指南根据《北京市仲裁当事人权益指南》,北京市仲裁当事人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
    2023-10-21
    381人看过
  • 我国经济仲裁机构有哪些
    (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2)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目前,我国的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经济特区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是一个整体一、经济仲裁的特征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由于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因而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第二,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这就能使
    2023-02-21
    235人看过
  • 经济仲裁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经济仲裁组织形式经济仲裁是根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按照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结果,采取两种组织形式组成的:一种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另一种是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制。合议庭中有一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经济仲裁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员的产生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定的,决定仲裁员的产生方式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仲裁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方式:(一)当事人约定了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此时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员的产生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二是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指定仲裁庭的组成组织形式仲裁庭的组成组织形式。这两种类型中,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
    2023-06-24
    261人看过
  • 经济仲裁流程有哪些步骤
    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
    2023-06-06
    4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哪些是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0
      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请求仲裁保护。 申请人有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有答辩权和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2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间内,既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也可以约定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如果没有约定,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选定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6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应承担的义务如下: 1、当事人有依法申请仲裁的义务。 2、当事人有按时应诉,答辩、提供证据、按时出庭的义务。 3、当事人有正确行使其权利,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的义务。 4、当事人有遵守并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的义务。 5、当事人有缴纳仲裁费用的义务。
    • 顺义区有哪些经济仲裁律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6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2022中国经济仲裁机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3
      (1)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有全国性的,还有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它们都有一套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有关仲裁事务,可为仲裁的进行提供各种方便。 (2)临时仲裁机构。它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一种仲裁庭,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 (3)附设在特定行业内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机构仲裁,常设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目前,我国的仲裁机
    • 经济合同中约定的仲裁事项为否的事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0
      经济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的事项可以有仲裁的地点、仲裁的机构、仲裁的费用承担等。当事人要注意法定的内容,不能有约定但约定的不清楚。同时,在约定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