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50:11 389 人看过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等。

劳动合同变更期限什么情况下可以续签?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

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

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

4、续签合同是再次签订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签订合同,将来或许受二次合同后再签合同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变更合同期限既满足双方在期限上的约定,又不受第几次合同的限制。

5、如果是派遣合同则不受几次合同限制,原则上可采用续签合同,按规定续签合同期限必须两年以上。而变更合同期限则不受必须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变更合同期限。

6、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报酬原约定仍然维持不变,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是否可以延长三个月 duration?
    劳动合同期限1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试用期包是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
    2023-07-14
    28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期限是否可以合法延长
    1。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往往要求承包商增加工程量,这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工期自然顺延。2。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的,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致使承包人不能施工的期间,从工期中扣除,即相应的工期顺延。3。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设计图纸和其他必要的施工资料的。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设计图纸和其他必要的施工材料,致使承包人不能施工的,工期自发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之日起计算。因建设单位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原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的,停工期从工期中扣除。一般来说,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发包人未按时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延误由发包人负责。5。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的不当联系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发包人直接将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工程分包给他人,或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分包的情况承包人将工程分
    2023-05-07
    417人看过
  • 劳务合同有期限吗?期限如何延长
    一、劳务合同的期限分类(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2023-03-01
    210人看过
  •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有效的,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无异议的,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此时有效,否则不具有效力。劳动合同附加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2023-07-04
    4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病可以延长期限吗
    如果劳动仲裁时效因疫情而过期的,可以延迟。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工伤仲裁多长时间能结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原单位违返劳动法2年后我还能上诉吗1、《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2023-02-20
    222人看过
  • 怎么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
    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的方式实际上就是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既然是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之前没有约定到的一些事项也可以进行约定。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是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变更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与劳动者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如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仅与用人单位签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请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一点,劳动者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出变更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结束时,才提出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这就不是变更而是重新签定新的劳
    2023-03-03
    416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是否必须续签,以便实现延长?
    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延长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
    2023-07-13
    1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协商延长的行为是否有效
    只要劳资双方对此没有意见就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2023-03-27
    247人看过
  • 自动延期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没效的。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延”有效,那法律中“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就无意义了。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吗不会。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工作中往往劳动者不会主动提出、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主动提出、因为你合同到期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是要承担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风险的。一般
    2023-07-04
    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5年转长期合同是否可以
    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再次续签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因此劳动合同5年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工是不满足条件的,至少十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顺延的条件是什么?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
    2023-02-12
    3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期限的具体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要续签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
    2023-07-03
    2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长达几年?
    劳动合同没有年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工作或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几次劳动合同可以签几次无固定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如果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
    2023-07-09
    76人看过
  • 新签劳动合同期限显著延长
    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善。总体看,接受我们调查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平均期限均有所延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所增加。其中,2008年广东省新签劳动合同中期限在3年左右的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江苏省签订一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达到49.09%,一年及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较上年末减少14.4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1.19%。从各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看,截至2009年6月,用人单位新签劳动合同多数选择中长期劳动合同,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减少,3~5年劳动合同数量明显增加。上半年,北京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同比下降31.8%;云南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同比减少30%,3~5年的劳动合同同比增长20%;宁夏今年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三年以上期限的占70%。
    2023-06-10
    381人看过
  •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算续签吗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属于续签:1、续签合同要就全部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方能签订,而变更期限仅就此一项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2、续签合同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合同终止履行,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合同期限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变更不成,原合同需继续履行到合同到期。3、续签合同必须是在合同到期时,而变更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变更。4、续签合同是再次签订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签订合同,将来或许受二次合同后再签合同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变更合同期限既满足双方在期限上的约定,又不受第几次合同的限制。5、如果是派遣合同则不受几次合同限制,原则上可采用续签合同,按规定续签合同期限必须两年以上。而变更合同期限则不受必须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变更合同期限。6、续签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可以维持原约定,也可高出原约定;而变更合同期限,原合同
    2023-03-31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更多>

    #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延长其合同期限或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8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不得延长或增加试用期限,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无效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有期限限制是否可以延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9
      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我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无期限履行”的劳动合同如何判断为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
    • 试用期延长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3
      试用期延长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违法延长试用期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长期病假的时间是否可顺延劳动合同期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1
      1、可以。如果是在医疗期就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