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免除环境处罚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02:05:17 456 人看过

免除环境处罚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环境的行为轻微并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处罚决定】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环保部长:征环境税将减免环境费
    环境税不是雪上加霜,而是规范并取代过去各项环境收费。昨日,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进入政协会议的红毯上驻足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部分省市将绿色保险纳入立法昨天,尽管各路记者围追堵截,但停下来接受采访的部长级官员却寥寥无几。潘岳介绍了绿色保险政策的开展情况,称已有部分省市将绿色保险纳入立法,比如上海、湖南、河北、沈阳等地。据了解,绿色保险是一种由生产企业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发生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将赔偿部分损失,最高赔付可达500万元。此举可缓解污染事故发生后,大多数企业无力承担的巨额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潘岳对环境税做了详细解释,他表示对于环境税大家有些误解。认为环境税会雪上加霜,其实它不是负担上的又一个负担,而是新桃换旧符,是对过去的各项环境收费的更好规范。潘岳强调,当环境税出台的那一天,将是各项环境收费开始减免的那一天。环境税开征时间尚未明确在谈及环境税开征时间时,潘岳并未
    2023-06-06
    322人看过
  • 环境保护处罚记录如何消除掉
    一、环境保护处罚记录如何消除掉环保处罚记录消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给与撤回该处罚决定;2.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该处罚决定,赢的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既可取消该处罚;3.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让该环保机构证明其行为合法性,当事人赢了诉讼之后,有了判决即可取消处罚;4.消除影响,作出保证书,去找做出该决定的机关协商,也可以取消该处罚。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存在的记录也会自然的消除,一般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会存档三年,普通程序的案件会存档五年,重大的案件会存档二十年。二、污染环境怎么行政处罚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如下: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
    2023-06-24
    362人看过
  • 环境监管与处罚
    有期徒刑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环保污染罪要判死刑吗不会判死刑,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7-11
    128人看过
  • 因处罚对环境污染提出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另外,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时,相关的行政机关也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3)认为环境行政机关无理拒不发放有关执照、许可证或对于其申请拒绝给予答复的。如我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2款规定:“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采伐林木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应在1个月之内办理完毕。遇有紧急抢险情况,必须应地采伐林木的,可以免除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事后组织抢
    2023-06-29
    364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有哪些行政执行罚系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为”,两种行为所处的行为范围领域是不同的;从被规制的法律上看,行政处罚受《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而行政执行罚则受将要制定的《行政强制法》的调整。二、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根据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关闭、暂
    2023-04-14
    341人看过
  • 免处处罚的适用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这是免刑制度的前提条件。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2、犯罪情节轻微,是免刑制度适用的本质条件。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有具备这一实质条件才可考虑免除刑罚的适用。3、不需要判处刑罚。这是适用免刑制度的必要条件。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任何人犯了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制裁,即一般的情况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例外,应当判处刑罚是从事物的普遍性上讲的应然性,但未必一切犯罪都毫不例外地需要判处刑罚。这里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是指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认为对其不需要判处刑罚便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的情形。行为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对其免除刑罚。
    2023-06-12
    489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有罚款吗,环境污染罪怎么处罚
    一、环境污染罪有罚款吗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环境污染罪有罚款。二、环境污染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一)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
    2023-03-29
    222人看过
  • 新环保法环境处罚及污染环境犯罪是怎样规定的
    一、新环保法环境污染处罚措施规定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污染环境罪的刑法规定1、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相关规定《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3-04-05
    430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数额举行听证条件是多少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的;(二)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三)拟处以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的;(四)拟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一、行政处罚法的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2023-03-26
    306人看过
  • 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主观要件上,行为人须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2.客观要件上,行为人的行为须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即有违法性。3.后果上的严重性,行为人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须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存在造成损害的重大危险。二、污染环境罪的基本表现形式污染环境罪的基本表现形式即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三、污染环境罪的刑罚污染环境罪的刑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2023-04-24
    99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多少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多少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决定,例如,对水污染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是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其中适用的法律条款:1、《环保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2、《环保法》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3、《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
    2023-03-29
    469人看过
  • 税收筹划的环境和条件
    企业能否或者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这一目标,需要一定的客观环境和条件。1、不同的税收规定和众多的税收优惠是税收筹划存在的法律基础。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将大大缩小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从而促使其通过税收筹划寻求自己的税收利益。税收法律制度作为贯彻国家权力意志的杠杆,会在其立法中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比如对同一经营项目在不同地域、或同一地域的不同经营者以及经营项目采用不同的税率,通过免税、减税、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社会急需的一些产业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包含不同税收规定和众多税收优惠的税收法制,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基础。2、税收执法环境影响企业对减轻税负手段的选择。从外部环境看,如果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较高,能够做到依法监管、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形成良好的税收执法外部环境,企业要想获得税收收益,只能通过税收筹划方式进行。如
    2023-06-07
    389人看过
  • 刑法免除处罚的辩护词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法免除处罚的辩护词的条件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
    2023-06-03
    55人看过
  •  环境税减免措施
    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免征环境保护税。同时,鼓励资源利用,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环保标准免征环保税,鼓励清洁生产,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减按75%或50%征税,对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均免征环保税。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然后,我们需要将原句中的“鼓励集中处理”改为“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将“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改为“排放应税污染物”,将“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改为“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将“免征”改为“免征”。最终,我们得到了改
    2023-11-1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环境行政处罚立案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2
      立案的条件,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这里笔者认为第一个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其发现的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下级报办、其它部门移交及违法嫌疑人主动交代等;这里的“违法行为”不是指已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违法行为,只要求简单的符合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即可,包括有明确的涉嫌违法嫌疑人、有客观的违法事实及初步的证据资料等。第二个条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笔者认
    • 环境污染罪免除刑事处罚都是哪些样子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7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
    • 环境侵权的免责条件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5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三)其他免责条件。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 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 环境行政处罚是哪些,环境行政处罚减轻处罚适用的条件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免除处罚是撤案的条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就会撤销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