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此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涉嫌信用证诈骗罪如何判刑,数额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n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n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
电信诈骗如何认定数额?
301人看过
-
诈骗罪判刑标准涉案如何界定
94人看过
-
数额较大如何认定涉嫌逃税罪
254人看过
-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应如何适用?
106人看过
-
什么是信用证诈骗罪的数额量刑标准
52人看过
-
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信用证诈骗罪如何量刑
477人看过
-
信用证诈骗罪数额怎么认定, 如何确定信用证诈骗罪数额是否特别巨大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信用证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6.12.16法发[1996]32号) 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
-
保险诈骗罪数额怎么认定,如何确定保险诈骗罪数额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7个人保险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标准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L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标准 (1)、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
-
合同诈骗罪涉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7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有以下的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对合同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A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定合同B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的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C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定或履行合同的D收受对方当事人的
-
数额特别巨大,诈骗且涉嫌诈骗犯罪,怎样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6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若是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涉嫌了信用卡诈骗,诈骗数额巨大的判多少年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