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互相是否有赡养义务
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
二、放弃继承权能够不赡养老人吗
放弃继承权不能够不赡养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赡养老人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n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n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相互扶养是夫妻间的法定义务
461人看过
-
夫妻有没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正确
477人看过
-
夫妻是否需相互扶养
323人看过
-
夫妻之间是否有相互救助的法律义务
108人看过
-
成年兄妹是否需要承担互相赡养义务
206人看过
-
夫妻间有相互什么样的义务
158人看过
-
夫妻间有互相赡养的义务,该如何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7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
-
夫妻有相互抚养义务吗,怎么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2夫妻间是具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的。且夫妻间的扶养应满足下列条件: 1、前提条件,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 2、实质条件,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
-
夫妻有相互赡养的意思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一、夫妻间扶养方式 在我国,夫妻间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扶养方式:直接扶养和间接扶养。 直接扶养就是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在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方也必须帮助医治和维持其生活。间接扶养就是夫妻不居一处,扶养义务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扶养费或给付实物,定期不定期帮助体力劳动和给予精神上的慰藉。间接扶养往往受扶养义务人的扶养能力限制,易产生纠纷。因此,夫妻间
-
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产是否是有纳税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产没有纳税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办理房产过户、更名手续免收税费和交易手续费,该行为属于共有财产变更,无须额外缴纳税费。 2、法律依据《契税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
-
夫妻之间有互相赡养的义务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9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