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质物应具备什么条件
1、专利权必须有效。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3、专利申请权虽然是获得专利权的前提,依法可以转让,但其明显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使之不能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权,因而不能将专利申请权作为质物进行质押。
4、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
(1)认定出质人是否“合法”的标准就是看其有效证件与专利文档所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如果得不到全体专利权人的共同认可,也不能将专利权进行质押。
(2)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登记时,要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出质人和质权人如果对合同签订或专利事务不太了解,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办理登记时,不仅要按照《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交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还要有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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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应具备的条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专利权质押应具备以下一些条件:(1)专利权必须有效。(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质物(专利权)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是,需要提醒您,专利权质押您的专利权将会受到限制,不能够进行买卖,同时出质以后的专利维持费用由专利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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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的条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9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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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利质押贷款到底具备哪些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7个人专利质押贷款限制要求如下: (1)该质押专利权已经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 (2)该专利的注册地点需要为企事业法人才可进行质押贷款。 (3)有效期的三种限制:发明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能少于五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五年。 (4)该申请质押贷款的专利不能涉及包含国家秘密与不得能公开质押的信息。 (5)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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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合同具备什么手续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3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协调部门)负责。2、登记申请文件齐全,费用支付完成之日为受理之日。3、协调部门将受理后的申请文件输入专利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数据库进行管理。4、如需更正,通知当事人根据更正通知限期更正。5、逾期不更正、更正不合格或者不登记的,不予登记。6、检索登记申请中涉及的专利权,确认其在质押期间的法律状态。7、协调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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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质押要具备哪些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7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 1、可让与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 2、特定化。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必须特定化。因此如果将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以作为动产质押的标的物。 3、出质人有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