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活关系解除的正确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04:18 378 人看过

可协商解除同居生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主要取决于双方在同居关系中是否有配偶,如果双方除同居外没有法律配偶,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双方都没有配偶,不需要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想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手段,一是去民政部门登记,一是去法院诉讼。但是亲生父子之间的抚养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只能是继父子或者养父子之间的抚养关系才可以解除。对于收养人虐待遗弃未成年被收养人的,送养人有权解除抚养关系。对于养父母养大的成年子女,即便解除关系,也应当给予缺乏劳动能力以及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生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一、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一)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如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中,由于在较早时间,法律亦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应当正确识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据此可知,在1994年2月1日前,如果双方即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其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如在1994年2月1日后,双方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在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2024-04-06
    19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员工离职后,由原公司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保报停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电子版本形式,由公司和员工分别盖章确认后拿去劳动局盖劳动局公章,再有人力资源部员工带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保险报停手续。离职员工如果需要转移社保,公司还应该将人员减少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并交给离职员工。一、社保转移申请资料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
    2023-04-04
    376人看过
  • 竞业协议解除的正确方式
    竞业协议的解除: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2、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3、劳动者要求解除。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竞业协议可以不签吗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种种规定里有一条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进行了最大化的保障,那就是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法条中用的是可以一词,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也可以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
    2023-07-06
    179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实践中,每个家庭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各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如果你需要计算子女抚养费的话,可以从子女学习生活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实际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解除同居关系后抚养
    2023-08-17
    457人看过
  • 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对于这种简单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法院解除的,法院不予受理。解决方案只能由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2、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况。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民法典禁止的行为,也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如果配偶与他人同居,一方或双方起诉法院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吗1.当事人只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法院是不应当受理的,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身份关系。2.但是可以起诉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应当受理。3.同居关系发生在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同性之间发生的同居关系,不在我国民法典所调整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
    2023-07-04
    230人看过
  •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首先要了解同居的分类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首先要了解同居的分类。同居也分不同的情况,不同情况下,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的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我们首先来了解三种不同情况的同居分类: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二、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
    2023-03-16
    485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步骤七方面
    同居关系解除步骤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4-25
    36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非法同居带有孩子的解除同居关系方式
    非法同居有小孩,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如果对子女抚养问题或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何解除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2023-07-07
    96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有多少种?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要看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来确定。(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应当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离婚。(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只要自行分手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2024-05-07
    409人看过
  • 如何解除不正式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属于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只属于同居关系,由双方自行解除即可。人死亡后婚姻关系如何解除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开始继承。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民法典》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2023-07-06
    159人看过
  • 同居关系有哪些,怎样解除同居关系
    男女未婚同居犯法么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1)形成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A、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B、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
    2023-12-17
    296人看过
  • 同居关系的性质和解除关系的方法是哪些
    一、同居关系的性质和解除关系的方法是哪些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但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
    2023-10-28
    184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的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借贷关系认定:1、存在明确的借条或转账时备注了借款。若男女在恋爱期间存在借款关系,且出借一方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时明确的备注了款项性质的,即便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借条或者事后另一方不承认主张系赠与关系的,出借人仍有权直接以借款关系主张对方偿还借款。2、虽没有书面借条,但借款关系的产生系一方主动向另一方提起并承诺还款。在没有书面借条、转账时也没有备注款项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形下,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款项往来发生的起因。若款项支付系一方主动要求另一方给他转账的,并告知出借一方款项用途的,则法院在审理中偏向于认定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而若款项支付只是一方向另一方诉苦,另一方主动希望帮助的,则法院会偏向于认定为无偿赠与关系;(2)是否存在承诺还款的情形。若一方承诺借款关系或承诺付款期限的,无论款项支付时双方的动机以及原因,出借人都有权以借款关系要求另一方偿还。《民法典》第
    2024-05-10
    229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问题的解决方法
    根据提供的素材,处理解除同居关系和彩礼纠纷的方法通常情况下彩礼不会归还。但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处理解除同居关系和彩礼纠纷时,通常情况下彩礼不会归还。但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手 续 未 共 同 生 活 如 何 处 理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如果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应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
    2023-10-07
    494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想解除分居,问下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包括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协议解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时,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同样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 二、诉讼解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的一方不愿意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的,则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准许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法院也会一并作
    • 同居关系的解除同居关系的性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该怎么办呢。这就要从了解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看看本文就知道了。
    •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同居关系双方事实成立, 应该怎么解除同居关系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一直以来,国人在讲到同居关系的时候都喜欢加上“非法”两个字,实际上这么形容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没有违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
    • 同居关系的认定及解除同居关系方法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3
      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但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不正确的。员工离职后,公司将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和社保报停的手续。解除合同后15日内办理保险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