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患者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50:08 421 人看过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一、肠穿孔医疗事故如何索赔

医疗事故造成肠道穿孔的,一般可以让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赔偿的具体数额,通常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一般可以按照约定来作出赔偿。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按判决赔偿。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认定?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动物致害行为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赔偿可以适用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动物致害行为导致的损害事实除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事实外,还包括饲养的动物造成的危险或妨碍,比如饲养恶犬而任其四散游走,危及周围民众的人身安全的,周围民众得以受害人的身份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动物致害行为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唯一原因,也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多个原因之一。对于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是否成立的问题,可依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标准加以判断。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

对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法律赋于他们有严格管理动物的义务。凡动物致人损害,即推定其疏于管理,表明他们对动物致害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存在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同时不存在免责事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承担动物致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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