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能否降低房屋过户费?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44:20 267 人看过

现阶段,能否降低房屋过户费?有什么条件?房屋过户有哪些手续?如何计算房屋过户费?这是我们消费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房屋转让分为继承转让、转让转让、二手房转让和商品房转让。房屋过户费的计算以是否已满5年为准。(1)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1.5%(买受人支付);(2)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双方支付);(3)交易费:6元/m2(出卖人支付);(4)证照费:80元;(4)证照费:80元;(5)个人所得税:(成交价购买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1)营业税:成交价×5.5%(买受人支付);(2)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1.5%(买受人支付);(3)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双方支付);(4)交易费用:6元/平方米(出卖人支付);(4)交易费用:6元/平方米(卖方支付);(3)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双方支付);

(5)证明费:80元(买方支付);

(6)个人所得税:(交易价格-当年购买价格-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7)140平方米及以下为非普通住宅,14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位产权房按3%缴纳交易契税。三。如何计算转让费1。交易费用:

(1)现有非住房由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格的0.5%;(2)新非住房由出让方支付交易价格的0.08%;(3)新住房由出让方支付每平方米3元;(4)换房,差价的0.5%由差价一方支付;继承、遗赠、出售公房,不收取服务费。2。登记费:

(1)300元/块土地;80元/套住房;550元/套非住房登记单位;(2)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住房、公共住房销售登记费减半。(3)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取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所有权证费,即10元/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浙江阶段性降低社保费为企业减负
    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前提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日前决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的规定,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由当地政府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临时性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全省统一在2016年7月份操作。同时,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款所属期),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降为1%,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指出,各地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经信等部门要确保政策公开、透明,在2016年6月15日前将减征企业名单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经信委备案。
    2023-06-05
    136人看过
  •  了解我国现阶段户籍落户条件的演变
    现户籍落户时间指的是将户籍登记在当地开始计算的时间。在户口本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最底下一行“何时、何地因何迁至本址”处有迁入的日期。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现户籍落户时间指的是将户籍登记在当地开始计算的时间。在户口本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最底下一行“何时、何地因何迁至本址”处有迁入的日期。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户 口 迁 移 的 原 则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应当遵循“因迁入地需要,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后,由迁入地负责迁出;因迁出地需要,经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后,由迁出地负责迁入”的原则。这一原则旨在维护社会公平和人口权益,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同时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3-09-04
    125人看过
  • 没房产证房屋的过户风险怎么降低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购房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拿到产权证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办理不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由于已经支付了房款,肯定会吃亏,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卖方,购房者差不多就被坑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如果
    2023-02-28
    85人看过
  •  现阶段社保缴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是根据缴费比例计算的,社保的缴纳需要累计满15年,方可享受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社保待遇。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是根据缴费比例计算的,社保的缴纳需要累计满15年,方可享受法定退休年龄后的社保待遇。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 【 社 保 缴 纳 】 需 要 累 计 满 1 5 年 吗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 累计缴费满15年;3. 非因工伤、失业或者生育等情形,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累计满15年社保缴纳才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纳的年限
    2023-09-09
    278人看过
  • 自首能否降低量刑条件
    没有这个说法。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传唤到案能否认定为自首不能。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作为一种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自首主要审查是否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如果公安机关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现场传唤,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便不构成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
    2023-07-22
    370人看过
  • 降低抚养费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降低抚养费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抚养费是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基本生活保障,不能随意更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二、孩子生病时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吗?1.当孩子生病时,他们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因为这是法定抚养费的增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2024-01-13
    141人看过
  • 降低消费水平是否能遏制过度消费?
    限制高消费不一定要抓人。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向被执行人发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什么情况下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只要被法院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就会被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不得出国出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
    2023-07-10
    409人看过
  • 房屋过户条件及房屋过户税费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过户条件及房屋过户税费: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
    2023-05-08
    247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过户费?房屋过户费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房屋过户费?房屋过户费指的是,房屋交易中的买方和卖方为变更产权登记而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是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的收入。通俗的讲,就是在房屋交易中,卖方要把自己的房屋产权证的名字变更成买方的,为此,支付的费用。(规定是卖方交,但实际交易中往往都是买方交的。)二、房屋过户费包括哪些?房屋过户费包括的内容:1、房屋产权证不满2年a、营业税(增值税)。房屋评估总价*5.55%.b、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c、契税。普通住宅(面积低于144㎡):房屋评估总价*1.5%或房屋评估总价*1%.非普通住宅(面积大于144㎡):房屋评估总价*3%.全国各地契税政策略有不同,对于刚需首套且面积较少的户型有不同程度优惠政策。上面列举了房屋过户的绝大部分费用,还有其他几项小额费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2、房屋产权证满2年办证满2年,过户的费用和不满2年基本一样,只是总费用中占比较高
    2023-03-17
    393人看过
  • 现阶段工资待遇是否能够满足?
    临时工不能压一个月工资。不人管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是不能压一个月工资的,临时工的工资应该按天结算,或者是按月结算。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政府临时工工资需要纳税吗?临时工工资个税起征点和正式员工的个税起征点是一样的,达到5000元就需要缴纳税费,没有达到5000元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7-10
    244人看过
  • 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继续适当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名目繁多的收费使许多企业不堪重负,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四是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五是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舍小利顾大义,使企业
    2023-05-04
    419人看过
  • 项目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
    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要求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社会保险就是俗称的五险。“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教师缴费基数一、教师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二、教师五险一金比例规定1、一般来说,公办老师属于正规国家事业编制,属于全额拨款的教育单位,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只有四险一金;民办学校的老师是合同制的,需要缴纳五险一金。2、教师缴纳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有个人参与缴纳的险种有养老,医疗
    2023-03-01
    318人看过
  • 房屋认购阶段
    上月,刘先生看中一套商品房。在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中,双方约定“买方应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15日内前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如双方因对预售合同中的条款有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开发商应在一周内退还定金。”在15日内,刘先生依约前往售楼处商谈预售合同,但因对房屋交付时间存在分歧而未能签署合同。在15日后,当刘先生拿着认购书去找开发商要定金时,售楼处的小姐却以他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前来商谈合同为由拒退定金。刘先生这下急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前去商谈过合同。最后,他通过多方托人,才把定金拿了回来。其实,刘先生认购书中的有关条款已约定得很完备,但他有一个小小的疏忽是,没有保留相关证据,以致无法拿出自己曾在约定期限内前去与开发商商谈预售合同的书面材料。尽管这种情况在目前的楼市中已比较少见,但还是有极少数不讲诚信的售楼人员会采用这种伎俩获取不当收益。对购房者来说,在房屋认购阶段,应注意保留商谈
    2023-06-10
    235人看过
  • 降低房屋买卖价格能否减少中介费用?
    房屋买卖是不可以将价格写低减少费用的。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是违法的,属于阴阳合同。阴阳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税收或其它目的签订的一份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所以,存在阴阳合同,是以合法合规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阴合同为准。房屋买卖部分费用5月起降低国家发改委昨日下发通知,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其中,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以及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与居民利益直接相关。本报讯国家发改委昨日下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在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中,与居民利益直接相关的
    2023-08-15
    44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阶段性降低费率实行两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2016年5月1日起国家第二轮降低社保费率的举措正式启动,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执行两年。此轮阶段性降费完成之后,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由39.25%降至37.75%。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压力,同时也是保障职工到手的现金更多,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相关内容。此次阶段性降费率的主要内容2016年4月13号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宣布,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
    • 没房产证房屋过户风险怎么降低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1、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购房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拿到产权证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办理不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由于已经支付了房款,肯定会吃亏,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卖方,购房者差不多就被坑了。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
    • 如何响应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和职工无关。就目前而言,个人缴纳的并未降低
    • 为何第三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举措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决策。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下决心降低企业负担,放水养鱼,将为稳增长、促就业提供支撑。而适当减低社会保险费率,正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 2015年3月和10月,国务院先后决定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2016年4月,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现阶段的房屋分割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房屋析产或分割手续按如下程序办理: 1、当事人前往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