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关于赵-刚向李-强借款5000元的证据证明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强提出的借条是本证
B.李-强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是直接证据
C.赵-刚承认借款事实属于自认
D.赵-刚所言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属于反证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按照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有肯定性作用的证据,称为本证。而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予以否定的证据,则为反证。据此可知,“已用卖玉石的款项偿还借款”并非本诉的反证。
选项B错误。按照单个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李-强提出的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是直接证据。
选项C正确。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当事人所承认的事实就是自认的事实。
-
证明责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65人看过
-
刑事证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363人看过
-
证据规则—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354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345人看过
-
证人证言—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143人看过
-
信用证—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210人看过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 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 更多>
-
-
如何找到证据证明案件真伪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可以寻找,或者请朋友、单位、组织帮忙。自己认为没有,不一定就真的没有,因为证据是多方面的。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
-
传真件证据效力析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传真件证据效力析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可见,审查判断证据作为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查清案件事实从而进行裁判的关键性步骤。在证据审查过程中,审判人员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属实,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联系,以及各个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案件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
-
证明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的种类有哪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证据有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
想知道有关于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问题的答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4一、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1、尽量收集到证明的原件,如果无法收集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的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