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制品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32:45 151 人看过

订制品与合同不符的,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一、二手房漏水纠纷怎么办

如果卖方在房屋交易前没有告知买方房屋存在瑕疵的,在房屋交易后一年内出现漏水的情况,买方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等途径,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民法典合同违约会怎样处罚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借条的约定违约后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违约后,违约方需要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等因素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违约方承担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采购合同上的名称与印章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上,公司名称与公司公章不一致:1、原则上,这是一份有效合同。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遇到,比如合同抬头写的是总公司,盖章的却是分公司,还有建筑公司盖项目部的章。但为防止纠纷,建议还是规范一下,合同抬头名称和盖章名称最好是前后一致。2、如果是公司更名的,主体不变,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更名后的公司承担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名称变更前的企业权利义务由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承担。因此,只要主体是一致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来承担。一、采购合同的概念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经济合
    2023-02-25
    142人看过
  • 网络订餐平台公示图与实际菜品有一致怎么办
    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0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上公示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店名和地址应当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网络空间以及技术和交易服务,应当履行如下义务:(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地进行审查;(二)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及联系方式;(三)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四)在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活动页面进
    2023-04-24
    321人看过
  • 订制产品采购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订制产品采购合同应该怎么写?订制产品采购合同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1、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2、供货时间及数量3、交(提)货地点,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在供方仓库内自提。4、付款方式:款到发货。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总重量千分之三计算。6、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装物由需方回收。7、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实际生产尺寸,规格验收,异议期限供货后10天内。8、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9、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0、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11、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12、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
    2023-05-22
    136人看过
  • 合同与口头约定不一致认定被骗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的,说明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怎么办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2023-07-25
    328人看过
  • 合同签订方与付款方不一样咋办?
    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收款单位如果不是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则不享有合同中的任何权利,除非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了这个收款单位,但应将权利转让的事实通知合同中的另一方,未经通知,对合同另一方不发生效力。(此为,合同权利的转让)2.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书面授权这个收款单位代为收取款项。收款单位应当向合同的另一方出具书面的授权书。(此为,委托收款)3.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签订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将款项直接汇至收款单位,或者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直接向收款单位履行付款义务。(此为,向第三人履行)除以上情况外,收款单位的收款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合同的另一方有权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一、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规定是什么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
    2023-03-07
    194人看过
  • 发票商品名称与合同商品名称不一致可以吗
    不可以,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税务会认为有买卖发票的行为。一、工商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先做预审吗要。1、准备材料:新公司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2、然后网上预约登记工商变更信息;3、接着通过后,预约工商提交材料时间;4、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材料;5、接着按照指定时间领取营业执照;6、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7、接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8、最后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变更。二、去税务局开发票需要的资料去税务局开发票需要带以下资料: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3、办税人员本人及本人身份证;4、双方购销协议或购方证明;5、购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6、银
    2023-03-06
    162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日期和盖章日期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现,故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如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3-07-05
    449人看过
  •  合同签订方与招标人不一致的处理方式
    本文介绍了招标人与另一单位签订合同时需要授权委托的规定。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了招标人的授权委托,就不用付法律责任。同时,签订合同应当与招标人一致,否则接受授权的单位不可参与合同签订,这样签订的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招标人需要授权另一单位来处理签订合同的事宜。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了招标人的授权委托,就不用付法律责任。2、签订合同与招标人应当一致,如果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必须进行授权委托,接受授权的单位方可参与合同签订,这样签订的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委 托 单 位 与 招 标 人 如 何 确 保 合 同 的 一 致 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了确保合同的一致性,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在招标文
    2023-09-08
    109人看过
  • 合同签订人要与收款人一致吗
    合同有效。可以直接打款给收款人。账务处理注明是向收款人打款,实际付款为相对方。为避免纠纷,最好让卖方写一个说明,收款人收款即为卖方收款。一、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六)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七)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
    2023-06-24
    226人看过
  • 招标人与签订合同人不一致该如何解决
    招标人与签订合同人不一致,如果签订合同人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效力不受影响,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人与招标人应当一致,如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就必须进行授权委托,中标人与受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一、联合体中标要如何签合同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首先,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共同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
    2023-06-21
    346人看过
  • 备案的施工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黑白合同”应当以白合同进行结算的基本原则。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但是,当事人按照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进行了备案,此后双方又签订了黑合同的,也应当适用《解释》第21条关于以备案合同进行结算的规定。一、未约定结算方式的工程款如何确定承包合同未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不能协商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
    2023-03-11
    329人看过
  • 签署合同的日期与生效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的签署日期是可以和生效日期不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一、附条件合同生效前可以解除吗附条件合同生效前,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是哪些合同成立的三条件如下:1、当事人签订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2、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
    2023-02-28
    215人看过
  • 一般产品订购合同
    产品订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联系人:电话:收货详细地址:邮编:今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北京春笛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产品:日期:年月日时产品型号产品名称及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小计(元)人民币(大写)合计¥备注:希望发货时间:年月日希望运输方式:□铁路□公路□航空□EMS□托运□市内送货□自提订货条款:1.付款方式:乙方以支票、电汇、汇票等方式支付汇款,如电汇则于当日附传真件给甲方。2.交期:款到后三天内发货。3.包装方式:标准包装。4.以上报价未含税。5.本订单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合作协议规定为准。供货单位:订货单位:签字:签字:
    2023-04-26
    283人看过
  • 工程合同备案与实际施工合同结算款不一致怎么办
    工程合同备案与实际施工合同结算款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一、施工合同结算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
    2023-03-17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开票人与发票人签订的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的,如果收款单位不是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收款单位的收款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合同的另一方有权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果是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了这个收款单位,未经通知的,对合同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 招标人与合同签订人无法一致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合同不订立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几项问题的说明》规定,营业执照上注册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注册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者。
    • 合同金额与订金金额不一致合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 合同内容与实际内容不一致合同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1.可能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3.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