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听取两高报告,执行难等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某新近日就此问题接受央视《中国法治报道》小撒探会专访,他透露,执行难的问题在未来五年之内将大有好转。(3月10日央视《中国法治报道》)
看到这则新闻标题,首先是心头一喜:法院的执行难将好转!然后一念:为什么是未来五年之内,而不是未来十年或者一年?五年的根据是什么?解决执行难有多少路要走?五年的日程安排怎样?具体看完内容,才知道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需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要有一个严格的有效的破产制度,二是要有一个健全的、完善的信用制度,三是要有整套的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机制,四是要有一套严格的协助执行的机制,或者是反干扰、反干涉的机制,四是要有一套法院自身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显然,如果这五个条件不能具备,甚至,至少有一条不能马上具备的话,那么,五年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就会成为一个漂亮的肥皂泡,美丽的梦想,甜蜜的画饼。那么这五个条件由谁来具备、谁能保障具备呢?法院本身通过努力能否具备呢?如果能,那么法院的五年规划的细则安排制定了吗?为什么要五年之久?五年时间一到,谁来负责述职兑现?据报道,今年两会前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派出七个督查组对全国部分地区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进行督查。试问,为什么高院督查恰巧安排在两会之前?
如果法院本身不能保障具备那五个条件,那么解决执行难,似乎就不是法院独家所能,五年解决执行难这张远期支票,就会变成空头支票。但是,这次江副院长带队督查清理执行积案,31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便完成80%,也就是已经有24万件左右的案件得到执行。连江副院长自己也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值得注意的是,实现这辉煌战绩,是那五个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完成的,而且还是在金融危机的非常时期完成的。所以解决执行难,还未必要等候外界条件,法院可以挖掘自身潜力。
然而,开远期支票的,远远不是最高法院一家。近一时期以来,喜欢开远期支票的,好像渐渐多了起来。这次春运开始前,铁道部高官称3至5年内解决一票难求问题;监察部副部长屈某祥表示,公款出国旅游现象目前非常严重,要争取用两三年的时间彻底解决;甘肃3年内解决8平方米以下困难户的基本住房;收入不公引起中央重视,10年内解决两极分化;福建省力争3年内解决城区择校问题;海南3年内解决好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重庆3年内解决1100万人饮水安全。还有很多,不胜枚举。
如果说上述远期支票还没到兑现期,那么多年前开出的一些远期支票现在怎么样了呢?2004年3月9日中国食品产业网援引自《厦门晚报》报道,福建省5年内解决食品卫生6大问题;2004年9月5日东北新闻网援引自《华商晨报》报道,辽宁3年内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2005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获得基本解决,2006年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2005年3月23日新华网内蒙古频道报道,内蒙古要在3年内解决农牧区人畜安全饮水问题;2006年第5期大连《政协刊物》报道,国家标准委刘平均主任在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颁奖大会上透露,针对我国标准老化的问题,国家标准委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我国标准老化的问题。这些远期支票有些已经过期,不知道兑现没有;有些快要到期,不知道能否兑现。
远景规划没能变现,未来计划未能实现,当年承诺未能兑现,都是有可能的,因为确实有时计划没有变化快,外界条件突变,导致肥皂泡破灭,梦想成幻想,画饼成笑柄。所以开具远期支票要谨慎,防止变成空头支票。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多开即期支票比较可靠且踏实。两会每年都要召开,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每年都要向同级人代会述职并报告当年工作计划,一年下来,人代会持即期支票也容易对照检查。如果开了N年的远期支票,本届人代会当年无从检查,N年后,出票人不知身在何处,持票人很可能无处兑现。如此容易让远期支票成为忽悠的手段。
所以,就真正的商业票据来说,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规定:支票应见票即付,不得另订付款日期,禁止签发远期支票,以避免因付款期限过长而产生空头支票的后果。《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也规定:支票在票载发票日前为付款提示者,得于提示日付款。回到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不必说五年之内大有好转,只须说2009年坚决做到结案率比上年提高多少,未执行积案比上年减少多少,占总案件数量的比例降低多少,那么到2010年两会召开时,人代会手持这张即期支票变可以试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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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支票又称“倒填支票”、“预开支票”,是票载发票日晚于实际发票日的支票。即以将来日期填写为发票日的支票。支票在本质上属于支付证券而非信用证券,一般只承认即期支票一种,如倒填发票日,则认为无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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