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需要医学知识的辅助,所以大多依赖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
医疗事故鉴定是以医学会为依托,由各类医院派出的各类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组成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束后鉴定组织即解散。由医学会统一对外负责。在鉴定书上只有医学会盖章,没有专家的名子。
司法医学鉴定是近年来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鉴定机构,一般是以医院为依托(重新鉴定还要经过省级政府批准)。另挂起一个牌子称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由本医院内部合格并注册的临床各专业的专家组成的鉴定组织。对外实行鉴定机构和专家个人负责的鉴定机构。
二、两种鉴定对医患双方的利与弊
1、参予鉴定的专家认知程度不同
尽管医疗事故鉴定有“老子为儿子鉴定、自我保护组织”等议论,但医学会鉴定机构中的专家因随机抽样来源于不同的医疗机构,彼此间熟悉程度低,即便有同学,老同事被抽在一起的偶然性高,这是不可否认的,在讨论案件时互相监督的力度较高。但司法医学鉴定因为依托于一个医院、单位,参予鉴定的专家都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在同一领导下工作彼此间非常熟悉。鉴定结论往往是由职称高的专家提出,没有反对意见即可形成鉴定结论。相互之间监督的成分较低。
2、专家对外负责的形式不同
司法医学鉴定专家是常任的,鉴定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和专家的个人手章或者签名。表明对外承担责任的形式是单位与个人的统一,需要出庭作证时则直接通知本人。而医疗事故鉴定因为是临时组织,参会专家在鉴定会结束后即离去,鉴定书由医学会统一盖章出具,参予鉴定的专家不在鉴定书上签名。被通知出庭作为证的往往是鉴定的组织者而不是鉴定专家。
3、鉴定机构的隶属及起动程序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省为最终的原则(即市级的首次鉴定和省级的再次鉴定)。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有利于医、患双方在诉前先行鉴定,待鉴定成医疗事故后再提起诉讼,这样可以节省财力和诉讼资源。而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之间无隶属关系,必需在立案后由司法机关委托。对于一方申请委托的
鉴定,另一方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也可以委托外地的重新鉴定机构鉴定。如果鉴定为无医疗过错的,原告(患者)一方会承担支付鉴定费和诉讼费的双重损失。所以,这种鉴定适用于医疗过错比较明显、公认度和把握程度较高的医疗纠纷。
4、伤残级别的内容和赔偿标准不同
司法医学鉴定确认有医疗过错的,要进行专门的评残,依据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规定的内容,而医疗事故鉴定评为三级戊等以上医疗事故后,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规定,按对应十级伤残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虽然两者的伤残级别都是十级梯度,但在构成内容方面医疗事故伤残明显低于工伤与职业病标准。(例: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按工伤标准评定为十级伤残;按医疗事故评残标准只是四级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级别)在赔偿标准方面,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法规的规定。许多赔偿项目计算后明显低于前者。从这一点看,按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计算损失对于受害人来讲明显不利。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鉴定患者受到的损害是否为医疗事故,但并不对其中的责任进行判定,而司法鉴定则会对医疗纠纷中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两种鉴定方式各有自己的利弊,患者在选择时应对其中的利弊进行权衡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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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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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院有医疗纠纷找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与医院有医疗纠纷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对于医疗结果存有异议,患者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但是选择的鉴定机构一要有资质,二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或者找医调委介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私了;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理;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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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付责任医疗纠纷鉴定费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医疗纠纷鉴定费由谁承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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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医疗纠纷纠纷司法查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8海口医疗纠纷赔偿也是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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