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营利法人权利机构做的决议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对营利法人权利机构做的决议可不可以撤销没有作出规定,但法权利机构的职权作出规定。而公司法规定,营利法人权力机构作出的决定可以依法撤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条【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营利法人权利机构做的决议可不可以撤销没有作出规定。
但《公司法》的规定,营利法人权利机构作出决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撤销。
-
民法典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法人可以变更吗
376人看过
-
民法典对营利法人出资人对瑕疵决议的撤销权内容的规定
270人看过
-
营利法人有哪些权利机构
13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出资人可以申请撤销营利法人的决议
268人看过
-
营利法人出资可以请求什么机关撤销
349人看过
-
民法典对营利法人的执行机构有什么规定
493人看过
营利法人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组织。营利法人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集体为特别法人。独资企业不是营利法人,而是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 更多>
-
民法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哪些情形下,权利人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4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
-
哪些合同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8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民法典中撤销权可以转给债权人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3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民法典》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
-
民法典规定谁有权利撤销遗赠扶养协议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6只要是遗嘱当事人都是可以撤销的;对于撤销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有: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职权有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31、营利法人执行机构的职权包括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条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