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登记的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记入房屋登记簿?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登记的事项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事项一致;(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一致;(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部门证明的事实一致材料;
(4)申请登记的项目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五)不存在未登记的情况。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在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事项记入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自然条件、权利等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
房屋登记册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使用电子介质的,应有唯一明确的纸介质转换表,并定期异地备份。第二,房屋产权登记的内容是什么?所有权登记分为一般登记、初始登记、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其他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应当在产权一般登记或者转让、变更、注销时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原取得房屋权利时登记。一般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一般登记。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核发或者换发房屋所有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一般登记、证照核发或者换发期限三十日前发布公告,说明一般登记、证照核发或者换发的范围、申请期限,属于一般登记、核验或者换证范围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地点等,无论权利人过去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状况是否发生变化,都应当提交在规定的期限内登记。申请人应当在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并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因房屋买卖发生转让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买卖合同等。
因房屋交换转让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换协议等;因房屋赠与转让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赠与合同等;
因继承转让的,继承人、受赠人应当依次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权属证明、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放弃继承权的放弃书,遗嘱或者遗嘱证明;
国家或者上级部门、企业将房地产全部转让给某一单位或者所属单位、企业时,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转让有关文件、资料等;
房地产分割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批准文件、企业法人财产分割协议及资料、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房地产分割单、契税证明等;
房屋所有人通过企业合并、合作经营、房地产作价等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新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法人单位时,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合同协议书等,房屋转让应当提交与转让行为有关的各种证明文件;房屋裁决应当提交仲裁和法院判决书。变更登记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法定名称的变更,即权利人作为权利主体没有发生变更,只是使用的名称发生了变更;二是房屋所在街道、房屋号、房屋名称、房屋面积、改建等情况的变更。权利人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登记,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法人、组织机构登记簿、主管机关有关文件,规划建设部有关文件。(5)设定抵押、典当等权利的,债权人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其他权利登记。其他权利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抵押主合同、抵押合同、典当合同等有关证明和资料。以房屋选择权作抵押的,应当提交房屋预售合同和抵押合同。权利人发生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其他权利终止等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其他权利证明原件和有关合同协议和支持文件。
-
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应申请注销登记
4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39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登记机关不准登记
109人看过
-
什么叫房地产初始登记?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
39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特殊标志登记?
6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申请股权质押变更登记
79人看过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订立书面协议,即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点: 1、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 2、离婚协议... 更多>
-
什么情况下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30在下列情况下,申请登记事项记录在房屋登记簿中:申请人与提交材料的记录主体一致的;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材料证明事实一致的;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的。
-
在什么情况下房产证申请登记事项不能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30在下列情况下,申请登记事项记录在房屋登记簿中:申请人与提交材料的记录主体一致的;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材料证明事实一致的;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的。
-
什么情形下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0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
-
在申请登记的哪些情形会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中记录申请登记事项:(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录的主体一致;(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一致,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一致;(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相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5)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
-
何种情形下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