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可以不缴纳土地使用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40:21 457 人看过

一、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发给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8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税村里的土地需要缴纳么?
    一、土地使用税村里的土地需要缴纳么?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二、土地使用税免征规定是什么?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
    2023-04-18
    411人看过
  • 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一、现行的免税规定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为发展农、林、牧、渔业生产和鼓励整治土地,改造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
    2023-06-28
    264人看过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标准,如何缴纳
    一、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标准我国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主要看该块地位于的城市规模是怎样的。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
    2023-02-23
    495人看过
  • 地下建筑用地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照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
    2023-08-05
    182人看过
  • 土地出租土地税哪方缴纳
    土地出租土地税哪方缴纳:一、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单位无偿使用股东房屋办公,其占地应由股东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
    2023-03-16
    25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解释及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纳税人的确定,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国税地[1989]140号文第一条:关于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应否征税的问题,免税单位对纳税单位(如公安、海关等铁路用地单位)无偿使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民用航空等单位);纳税人免费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提示: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纳税人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5-08
    17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的标准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的标准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
    2023-03-02
    328人看过
  • 河南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额
    依据《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城市郊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的具体征收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第四条在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地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纳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五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一)郑州、洛阳市:1.5元至30元;(二)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
    2023-03-01
    101人看过
  • 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土地使用税还需要缴纳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环节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都有所不同,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
    2023-06-26
    4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
    关于土地的税种缴纳,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在土地使用税中,往往又会出现两种主体,一个是土地的所有者,另一个则是土地的使用者,即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租给使用者,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费呢?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首先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
    2023-06-29
    181人看过
  • 土地出让,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凡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由于现实经济生活中土地使用的复杂性,为保证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及时足额征收,税法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不同情况,对纳税人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2023-05-08
    428人看过
  •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要缴纳土地税吗?
    一、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要缴纳土地税吗?要给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投资性房地产都涉及哪些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
    2023-06-03
    447人看过
  • 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入账
    按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因此,纳税人可采取预提或分期摊销的办法进行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为了核算企业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设置“管理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等账户。具体核算如下:(1)企业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企业按月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定期上交税款时,借记“预提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例某企业经计算,每月应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元,每半年缴纳一次。其会计分录为:①按月预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贷:预提费用6000②定期上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应交税金——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0贷:银行存款36000③结转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预提
    2023-03-17
    406人看过
  • 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哪些,驾校免土地使用税?
    我国的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种,一般来说,使用国有土地是需要缴纳税收的,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其他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形也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根据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业务规定驾校免土地使用税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一、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业务业务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土地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业务二: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土地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业务三: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
    2023-05-22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不缴纳土地使用金可以吗,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8
      不缴纳土地金是不可以的。不交土地出让金就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无法办理预售手续,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企业未按期缴纳土地使用税, 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记入“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科目,不能记入开发成本中核算。二、土地使用税现行的免税规定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
    • 无租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谁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何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
      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