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抽逃出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20:31:09 272 人看过

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不属于抽逃出资。公司股东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公司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收购股东的股权。所以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不构成抽逃出资。

一、股权转让要请律师吗?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有: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聘请律师进行有关的尽职调查;3、出、受双方当事人进行实质性的谈判;4、对转让的股权的价值进行验资;5、股权转让的公司要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会决议;6、如果是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的,则无需经过股东会同意;7、出、受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8、召开新的股东会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9、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10、将新的公司章程等信息到工商办理变更。

二、退股时是可以退回本金的吗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当股东退股时,一般是不直接退还资金的。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1、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常采取的方式,因为这相对简单方便。

2、减资方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议事程序,同时还要进行公告和通知债权人。

3、公司回购方式。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注意回购的法定情节。

4、清算方式。这是通过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这种方法很少被使用,除非公司确实无法正常经营。

三、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才可以向股东追债。

通常只要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1、股东瑕疵出资;

2、股东抽逃出资;

3、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

4、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转让公司财产抽逃出资会有处罚吗?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
    2023-06-23
    320人看过
  • 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是否属于资本退出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购买股东的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
    2023-05-02
    326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属于非表决权合同吗
    股东完成出资责任后,抽逃出资。股东有表决权。当公司做出重大决定时,股东可以行使表决权,那么是否可以逃避出资限制表决权??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以相关股东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分配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三)利用关联交易转出出资;(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行为。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后,经公司催促返还,在合理期未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如果公司没有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他仍然有权表决公司的事项。同时,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抽逃出资股东除名决议的事项时,因该股东涉及到该项讨论内容的利害关系,为避免出现操纵表决权的情形出现,所以该股东此时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结论可参考最高法院精彩案例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股东抽逃出资的情
    2023-08-18
    126人看过
  • 退股是抽逃出资还是股权转让
    王某系某公司的原始股东,对某公司的出资为4万元(某公司系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成立于2001年)。2002年12月18日,王某向某公司提交报告,表示因购房需要资金,要求某公司退股金3万元;2003年12月4日,王某之妻孙某以王某名义向某公司提交说明,表示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用于冲抵在公司所购房屋的房款。某公司收到王某的请求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退还王某3万元现金,并抵销了王某在公司所购的房屋价款1万元。2003年4月5日,王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张某签订股金转让书,约定王某在某公司的3万元股金转让给张某。2003年12月6日,王某之妻孙某以王某的名义与某公司另一股东娄某签订1万元的股金转让协议,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转让给娄某。张某与娄某受让后,分别向某公司交了受让款3万元、1万元。某公司对股东名册相继进行了变更,王某对此并未提出异议。某公司到工商部门申请股东名称变更登记,但工商部门到一审起诉时也未
    2023-06-09
    23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抽逃资本谁担责
    股权转让后股东抽逃资本责任由谁承担A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状况恶化,无法按期向其债权人B公司支付欠款。于是,B公司于2006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立即支付相应欠款,法院支持了B公司的请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A公司可供执行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对B公司的债务;同时发现,A公司的股东C某在公司设立时出资50万元,但是在A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15万元,并且C某已经将其在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新股东D某。请问,在这种情形下,B公司应当追加谁为被执行人?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股权转让后,新老股东谁应当对抽逃出资的行为负责。我国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制度,与此对应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公司的设立者承担资本充实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
    2023-04-17
    384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转让股权后股权受让人能否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不可以。2.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一、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股东具备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径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拒绝或怠于由自己直接向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股东未征求公司是否就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思前,不应该也不可能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股东请求监事会、董事会等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就是各国公司法通常都规定的“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也称前置请求规则。律师对此的理解是
    2023-03-19
    175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受让股东是否应当担责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股权受让人,其在受让股权时有义务查证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经履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仍受让该股权的,其更应对转让股东的未尽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下,债权人除了可以向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主张权利,还可以向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但是抽逃出资的股东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仅限于承担一次赔偿责任,对于不同债权人的相同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5-06
    113人看过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能个人转给公司吗
    个人股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可以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所以个人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委托可以,只要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
    2023-03-26
    230人看过
  • 公司能否对股权转让前的股东抽逃出资采取法律行动?
    可以。出资后,股东的出资就变成公司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方式来收回投资。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作为原告起诉作为股东的自然人或法人,要求其向公司返还所抽逃的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公司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
    2023-07-15
    329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出资抽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由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当事人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这种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起到分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作用,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及时。制定的依据是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当事人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关于注销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
    2023-07-03
    113人看过
  • "股东匿名出资是否属于抽逃出资罪?"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隐名股东虽然未经工商登记,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因此只存在隐名股东补办手续的问题,而不存在其股东资格否认的问题。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隐名股东既然享受了公司的收益,那么其同样要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和责任。所以,隐名股东是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的。公司同意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会决议有哪些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
    2023-08-12
    370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吗
    一、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二、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公司及
    2023-06-13
    110人看过
  •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公司签署吗?
    一、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公司签署吗?不需要。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其次,关于此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股东会决议也是办理工商登记需要的必备材料之一。况且,开股东会一般都会有股东缺席,要求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是比较困难的,如果强制要求每次股东会股东都必须全部到场,可能难以组织召开股东会,这样不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发布与实施。综上,在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只需要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东参与到其中,但是这个股权变更必须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来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024-01-05
    140人看过
  • 受让人明知原股东抽逃出资还转让股权承担责任吗?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受让股东如果明知或应知出让股东抽逃出资,仍然接受转让的,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外,受让股东与出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包括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因出资不足而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的连带责任等。有限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瑕疵出资)便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就转让人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抽逃出资属于广义的瑕疵出资的一种,其所侵害的法益与狭义的瑕疵出资从本质上说没有区别,故可参照上述规定,即股东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应与转让人共同承担向公司返还出资的责任。一、股东抽逃出资属于瑕疵出资吗?1、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成立前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款抽回,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构成
    2023-06-20
    16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股权的基本信息,包括股权转让份额,价格等;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4、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5、违约责任。... 更多>

    #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出逃了,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又股权转让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理由,比如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因经营活动的需要等等,而仅仅将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在设立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腾讯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即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众创公司,但之后股东或出资人又以撤回、转
    • 股东偷偷地抽逃出资了,股东抽逃出资是否属于公司诉讼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
    • 公司的股东在验资后转出资金不属于抽逃出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企业成立初,会开设临时帐户为验资用,即“验资账户”。待验资报告出具后,将验资账户清空,会将注册金转入正式的基本账户里,这种操作不属于出资人抽逃注册资金。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抽逃注册资本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
    • 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力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9
      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是没有效力的。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作为股东但是不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现象,其实这两种行为都是属于隐秘的行为。所以有些股东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取利益。
    • 公司转让后出资人属于股东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转让其出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