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未成年人是指居信和进入本省境内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条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村)秘委员会、学校、家庭和每个成年公民都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未成年人有自我保护的权利。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规划并采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学联、少先队及其他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二章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五条省、市(行署)、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第六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人民政府及教育、文化、工商、劳动、公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共青团委员会。第七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及省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其实施;(二)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内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向主管机关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协调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四)接受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检举、控告、举报、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六)表彰奖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第八条省、市(行署)及有条件的县(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的筹措、管理及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三章家庭保护第九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依法由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家庭其他成员有协助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保护的责任。第十条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施行下列行为:(一)歧视;(二)迫害、虐待;(三)遣弃、溺婴;(四)订婚、换亲、早婚或任其与他人同居。(五)迫使辍学务工、务农、经商或外出卖艺、乞讨;(六)教唆、纵容、包庇违法和犯罪;(七)强迫信仰宗教;(八)强迫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九)侵占依法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十)其他损害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成长的行为。第十一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利、保证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其中途辍学。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的,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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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怀,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他们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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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内蒙古省第三十条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8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平等接受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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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本条例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4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相关义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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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无人管的未成年人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5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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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2条规定如何?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6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开展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安全防范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对火灾、地震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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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60条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0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综合性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统一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