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业部合同制工和合同工之间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9:13:29 271 人看过

国企合同工和合同制工的区别如下:国企合同工: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合同工是指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合同工和编制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工和编制工的区别是什么

1、编制和合同工的区别在于: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有编制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安品专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相关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编制有几种类型

编制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1、行政编制;

2、事业编制;

3、企业编制。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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