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9-11-28
对于电子证据,目前尚无较统一的定义,既无明确的法律文件中的定义,也无统一的司法实践中的和较统一的学术界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在赋予电子证据这一能指符号以含义时,就应当根据该能指符号所使用的词句,按通常理解原则予以处理,以尽可能地使其符合通常的语言规律和思维习惯。
顾名思义,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材料,即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数据电文证据及其派生物。这个概念是广义的。在广义上,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为电子数据交换、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电子留言、电子聊天记录、电子公告、手机短信、电话通讯单、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账目、数据库等一切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材料。以武汉大学黄进教授为代表的一批有志于研究电子商务问题的学者,先后从2001年年初开始,在广州、武汉等地举行了《中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研讨会,并起草了学术研究性质的《中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草稿和正式稿。2采用的也是广义的电子证据概念。《中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第一次正式稿第六章电子证据部分第一条第(一)项对电子证据的界定是,电子证据指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3在狭义上,电子证据是指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即网上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4
电子证据的元特征是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有学者指出,无纸、快速、量大、易复制、易流失是信息技术的特点,也是电子证据的特点。5但是,实际上,电子证据中的电文证据(电报、传真等)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无纸化证据。除了电报、传真等电文证据之外的电子证据,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即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第二,取证和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难以区分原件和复制件。第三,有一定的证明能力,但是证明力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电子信用证概述
274人看过
-
证据的概述
395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概念
211人看过
-
电子证据的特点简述
102人看过
-
电子证据、电子数据的概念辨析
264人看过
-
Netcheqe电子支票系统的概述
494人看过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
证据调查的概述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29一、从犯罪侦查学到证据调查学的三个转变从重刑轻民到重民轻刑从强调事实到强调证据从犯罪侦查到证据调查证据调查学的内容体系证据调查的原理证据调查的步骤证据调查的方法证据调查的实务证据调查学的内容体系证据调查的原理证据调查的步骤证据调查的方法证据调查的实务 二、证据调查的概念和功能证据调查是与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有关的各种调查活动的总称,是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而进行的调
-
电子商务物流概述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电子商务物流又称网上物流,就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旨在创造性的推动物流行业发展的新商业模式;通过互联网,物流能够被更大范围内的货主客户主动找到,能够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拓展业务;贸易和工厂能够更加快捷的找到性价比最适合的物流;网上物流致力把世界范围内最大数量的有物流需求的货主企业和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都吸引到一起,提供中立、诚信、自由的网上物流交易市场,帮助物流供需双方高效达成交易。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
-
电子商务犯罪概述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6因电子商务诈骗犯罪可定性为诈骗罪判刑。电子商务犯罪的情形主要有五类:电子商务盗窃犯罪;电子商务诈骗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单纯攻击性行为。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一)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
-
电子证据的概念及特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12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电子证据要注意区分计算机在证据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我们通过计算机拟就的合同、协议最终是以书面的形式交予对方签字认可,则那些书面的合同文本才是证据,计算机只不过是生成书面证据的工具;如果这些合同、协议是通过网络发送给交易对
-
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性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2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性 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电子证据要注意区分计算机在证据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我们通过计算机拟就的合同、协议最终是以书面的形式交予对方签字认可,则那些书面的合同文本才是证据,计算机只不过是生成书面证据的工具;如果这些合同、协议是通过网络发送给交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