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重复质押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0:20:13 243 人看过

一、是不是可以重复质押股权

已经质押过的股权不能重复质押。

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未经登记,质权并不当然设立。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处分的股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这里的登记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两种公司类型。

为保证质权实现,《民法典》同时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处分的股权。

根据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这里的登记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两种公司类型。

二、公司股权转让可以不交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一般都需要交税,除非是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可以不交税。这种情况。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股权转让本人是否可以不去

股权转让本人是可以不去的,股权转让即股东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

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需要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即可。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n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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