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4:41:44 311 人看过

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存在问题有哪些?

何谓“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在实践中,公民个人信息通常是以多种要素呈现出来,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学历、婚姻等,主要用于相关企业的电话营销。

何谓“国家有关规定”

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在实践中,主要包括《网络安全法》等。

何谓“提供”及“其他方法”

提供,是指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另外还包含以下情形: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其他方法,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

在实践中,“提供”和“其他方法”并不难认定,最常见的就是买卖或是交换。

何谓“情节严重”及“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严重,包括十种情形:

一是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是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是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另外,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三种情形的,也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是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二是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三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包括四种情形:一是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二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是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四是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解释施行之前,确实存在模糊,但是司法解释施行之后,界定就较为清晰。

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罪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人的认定,罪名中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
    2023-04-05
    145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2、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2)犯罪客观方面: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它是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之一。(4)犯罪对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一旦有其他的不法分子以非法的手段对他人的
    2023-03-05
    153人看过
  • 六安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国有很多城市,各个城市都有相应的部门进行管理,管理的过程中也伴随着相对公开信息内容,那么六安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内容是什么?相关六安市的人民对此公开的方式和地点,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想要及时了解一些事件,在突然的寻找中很难一下就完成,所以为了方便大家的寻找,集中介绍了六安市的信息公开内容。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六安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文电科(办公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长安南路)或是到市档案馆(六安市行政中心2号楼209室)查阅。一、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lan.gov.cn/openness/。本机关受理点:本机关文电科;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
    2023-06-03
    303人看过
  • 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是什么?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是什么修正案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笔者认为,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个人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更加丰富,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显然无法穷尽。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二、公民个人信息法律现状长期以来,我国刑法更侧重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侧重对个人财产权、生命权的保护,而缺乏对公民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保护。从目前来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远非民事法律、行政法律所能抑制,因此,尽管我国尚未出台作为前置法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此次修正案依然将严重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人罪,以彰显对公民权利
    2023-04-30
    209人看过
  • 关于信息公开形式公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以下简称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公开属性的确定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一、信息公开形式公文的基本描述为规范各单位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山东省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公文,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
    2023-06-03
    126人看过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
    2023-04-2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6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是什么 修正案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笔者认为,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个人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更加丰富,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显然无法穷尽。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入罪标准如下: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第一款修改)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8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 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
      个人信息构成一般是由生活和工作两大方面。 生活信息包括:个人或家庭组成和成员信息、个人或家庭财产信息、个人或家庭成长信息等; 工作信息包括:目标管理、职业规划、工作任务、日程计划、通讯信息、邮件、工作日记、纸质和电子文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