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婚姻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男性和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一样,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二十二周岁,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二十周岁。如果男女当中有一方在结婚时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相当于男女双方从没有结过婚,双方不需要对另一方履行夫妻义务,同时也不享有夫妻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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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概念的区别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02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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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4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有以下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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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与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61、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这里“自始无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在未经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按无效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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