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部能对外签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6:12:15 319 人看过

项目部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项目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如产生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一、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责任是什么?

1、虽然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实际施工人的行为代表建设单位的,可以认定实际施工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施工单位明知实际施工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对买卖合同相对人而言,到工商管理部门核实签章的真实性并非签订合同的必要环节,其有理由相信实际施工人具有施工单位的授权,实际施工人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实际施工人受施工单位的委托,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实际施工人并非涉案合同的一方,法院不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当事人。

4、买卖合同所附的建工合同中能够证明施工代表人身份的,说明出卖方对施工代表人身份及权限已经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涉案货款承担清偿责任。

5、实际施工人使用“项目部”公章,以施工单位项目部名义施工及进行其他民事行为,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并没有予以制止。施工单位的默认,使实际施工人的行为客观上形成了具有代理权的表象,租赁的设备、器材也全部运到项目部承建的项目工地,用于工地施工,实际施工人构成表见代理。

6、施工单位并未以项目部的名义向涉案工程投入资金、实际组织施工,也未将该工程部的公章和账户交给实际施工人使用,施工单位对于实际施工人自己组织资金,以项目部名义进行施工应当是明知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用于工程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

7、合同相对方主张实际施工人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方面需举证证明实际施工人的代理行为存在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另一方面需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实际施工人具有代理权。

二、股权可以转让给分公司吗

不能,具体理由如下: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二、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综上,分公司既然没有股权,它当然不能对外转让股权。

三、比较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概念

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法人企业可以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企业法人就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企业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项目部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
    项目部签订合同,该合同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项目部是由工程承包人委派,专为某一项建设工程而设置的,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的主体单位,具体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如产生民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如果其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即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有效。一、合伙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有效吗超越权限,是指受托人超越委托人的委托授权的范围或委托意思表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另一部分是民法上普通自然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1、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6-21
    341人看过
  • 自然人与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合法吗
    只要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规定,自然人与公司签订的项目合同是合法的。除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在法律上已经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所以与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一、审查合同订立程序1、合同申请人与合同对方谈判后,根据谈判内容起草合同,尽量使用我公司合同范本;2、经有签署权的领导书面确认后,合同申请人将合同草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法律部合同审查人员。电子邮件中应同时注明以下事项;(1)项目背景﹔(2)合同紧急程度,一般情况下,合同草本应该提前3个工作日交法律部审查,法律部将在3工作日内进行合同的审查和修改;(3)合同申请人联系方法;(4)合同申请人部门领导批准该合同立项的邮件或在合同送审表(格式见附件)上签字。(5)如涉及到金额(包括收入、支付、分成),应将合同同时抄送给财务部相关审核人员。3、法律审核人员将合同编号并进行审查、修改,并在收到合同申请邮
    2023-03-03
    354人看过
  • 如何起诉公司在外地的项目部
    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不能在异地起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如何起诉外地公司起诉不属于本地的公司,首先需要依据民诉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当事人准备齐诉讼材料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起诉手续。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
    2023-02-28
    381人看过
  • 股东能撤销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吗
    一、股东能撤销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吗股东享有决议撤销权,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二、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2023-06-15
    202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项目部可以签订吗
    (一)分情况,分包有两种情况: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一、什么是劳务分包(一)引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的概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中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而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
    2023-06-23
    191人看过
  • 项目部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吗
    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而项目部并不属于法人或者其他单位,所以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一、建筑工程评标程序1、评标准备:(1)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2)评标委员会成员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
    2023-02-24
    438人看过
  • 项目部章可以不可以签合同
    项目部章不可以签合同。项目部不是法人,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而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企业经营离不开法人印章或者公司的公章,项目部章的法律效力不等同于公司的公章,也不能直接代替公司的公章。一、法人章是什么法人章就是单位的公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一般在银行办业务时就会用到。公章是代表企业,申请报告,只要对外都要盖公章才有效。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法人章。也就是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法人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企业或公司都得有印章来代表企业的行为,这样就能看到公布的信息是不是真的,并且签订合同时是否有效力。二、法人章怎么刻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刻章证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干手续,安排你到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公章。一般是政府指定的刻章店面去刻章。需要以下材料:1、
    2023-04-05
    87人看过
  • 以项目部订立的合同是否约束公司
    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
    2023-03-08
    4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
    2023-04-29
    488人看过
  • 项目部有没有权力签订合同
    在承包人授权的范围内,项目经理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项目经理部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无疑是有效的。一、项目部工作职责是什么(一)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时、如实向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的各方面情况。(二)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施工,在技术、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清障等方面均达到招标书的要求。(三)项目部统一调配现场的施工技术力量,包括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工具,确保本工程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竣工日期前圆满完成。(四)制定并组织施工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措施的贯彻实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施工工作,组织安全大检查、质量检查以及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五)负责按规定及时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六)协调处理好与建设、设计、运行单位、监理工程师、现场质检代表以及地方政府、当地居民的关
    2023-06-22
    301人看过
  • 项目部签约盖章总公司付款买单
    近日,大兴法院审理一起供货方起诉施工方支付混凝土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方否认与原告即供货方有任何关系。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施工方支付原告供货方混凝土款149万元。原告懋隆公司诉称,2005年5月15日,我公司与被告城建四公司下属的彩虹城项目部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由我公司为被告承建的彩虹城工程供应混凝土。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城建四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经双方书面结算,被告应向我公司支付货款总额为169万元,被告累计已经支付了20万元,尚欠149万元水泥款未付,故起诉。被告城建四公司辩称,我公司与懋隆公司没有合同关系,在原告提供的混凝土买卖合同上盖章的是城建四公司彩虹城项目部。我公司是有这个工程,但没有彩虹城项目部,我公司给原告付过款只是为别人代付。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查明,在被告为施工方的彩虹城工程工地现场,有“城建四公司彩虹城项目部”字样的标牌,城建四公司
    2023-06-09
    94人看过
  • 分包合同要项目部章吗
    不需要,只要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公章即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3-06-18
    325人看过
  •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什么责任?
    分公司私签合同项目负民事经济赔偿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
    2023-03-07
    375人看过
  • 项目章能否用于签合同
    一、项目章能否用于签合同项目章不可以用来签合同。因为项目部不是法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不能对外签订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公司项目合作协议盖合同章还是公章项目合作协议可以盖合同章也可以盖公章;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
    2023-06-15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公司签项目部章能不能加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1、项目部章签合同一般没用。 2、公司下放的章工程章即项目章,项目章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部分经济类型的合同及资料。 3、加盖项目章代表公司行为,建议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公司项目部公章签合同都有什么注意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企业经营离不开法人印章。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即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从法律上讲,上述印章对外均可代表企业。 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便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实践中,有些建筑企业按施工项目分类,有多少个项目就设
    • 项目部经理未盖项目章签订合同有效吗?a公司与b公司能否得到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
      你好,蒋某虽是私刻项目部章,但因其是项目部经理,即便没有加盖项目部章,其签字也能对外代表A公司,B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合同章是合法有效的,也即A公司和B公司只能认可该合同有效,可以享受合同权利,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虽然与周某签订协议,但B公司仍有权向A公司所要剩余款项,A公司履行后有权向周某追偿。依你所述,周某是承认收到过20万的,只是没有交给B公司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B公司仍有权向A公司
    • 项目经理部能否对外签订合同?如何认定项目经理部的承包范围的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1工程项目部可否对外签订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目前工程承包一般都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为首组成一个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承包人为了履行某一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便于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直接管理而组建的特定工程的临时性的管理团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条的规定,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因此,在承包人授权的范围内,项目经理
    • 合同公章能盖项目部的公章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可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