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精神人格权的内容和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除了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同时,有些精神人格权可以用于商业,比如姓名权和名称权。提醒读者,法人也享有部分精神人格权。
精神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除了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明确列举的精神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辟谣】精神人格权可以商业化吗?真相:有些精神人格权是可以的。分析:有些精神人格权可以用于商业,比如姓名权和名称权,可以用于商业,可以从中受益。【提醒】谁有精神人格权?1、自然人应具有精神人格权。2、法人享有部分精神人格权。
法 人 精 神 人 格 权 包 括 哪 些 ?
法人精神人格权是指法人享有的精神性权利,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简称权、文化名称权等。这些权利是法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否则法人将无法正常运作。
名称权是法人最重要的精神权利之一,它指的是法人享有其名称的独占使用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或假冒。名誉权是法人享有其声誉的维护权,禁止他人对法人的名誉进行诋毁、诽谤或造谣。荣誉权是法人享有其荣誉的维护权,禁止他人对法人的荣誉进行贬低、诋毁或侵犯。
名称简称权是法人享有其名称简称的独占使用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或假冒。文化名称权是法人享有其文化名称的独占使用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或侵犯。
法人精神人格权是法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否则法人将无法正常运作。对于法人精神人格权的保护,法律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公司法》、《商标法》等。
精神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自然人不仅享有前述人格权,还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精神人格权可以用于商业,如姓名权和名称权。同时,法人也享有部分精神人格权,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为了保护法人的精神人格权,法律如《公司法》、《商标法》等也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
人身损害中的精神损害指的是什么,精神损害范围有哪些
229人看过
-
不可抗力的范围和定义是什么?
325人看过
-
老字号的定义和认定范围是什么
167人看过
-
精神病的范围及认定的讨论
224人看过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定义和范围
383人看过
-
工伤的定义和范围认定条件是什么
498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精神人格权包括什么,精神人格权包括哪些,精神人格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7精神人格权应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除了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明确列举的精神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辟谣】精神人格权可以商业化吗?真相:有些精神人格权是可以的。分
-
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 侵犯人格权的对象和范围如何确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依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解释:amp;q ot;下列人格权利被侵犯的,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死者的姓名、名誉、肖像、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被侵犯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等。;虽
-
2022年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什么?进行赔偿的范围又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什么?精神损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法律上可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的并不仅限于人格权利,其它权利也可能受到精神损害,也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但是需要一定的情况下。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赔偿呢?请看下文
-
精神病人有什么法定义务和监护的权利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11、按照《民法典》规定,以下民事主体可以担任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具体是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指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
什么是精神伤害赔偿范围?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况: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权,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犯死者人格权或者非法使用、侵犯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