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的程序性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30:28 89 人看过

二,。如果收购方提出全面报价,应在要约收购报告中充分披露:(1)终止上市的风险;(2)终止上市后收购完成的时间;(3)剩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出售其股份的其他后续安排股票

3。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规定的接受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如果采用要约收购,收购人不得在收购期间出售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也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且不得超出要约的条件。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预受要约的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预受股股东的退股申请解除对预受股的临时托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先接受要约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
    2023-02-27
    117人看过
  • 股份收购契约的内容重点
    有关股份收购契约的主要条款说明如下:①陈述与保证-般股份收购契约之所以很冗长,即在于卖方的“陈述与保证”。它站在买方立场上,要求卖方对公司中的任何一件事物作“陈述与保证”。收购股份的契约,在性质上属于买卖契约,故表明双方已就标的物、价格及其支付方式达成协议的条款,是收购股份契约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因此,契约上应表明买方是“依契约约定的条件及出卖人的陈述及保证下,而同意购买该股份”的意旨。依此,卖方对于有关的公司文件、会计帐册、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与资料,均应保证它的真实性。尤其关于公司负债状况,买方应要求出卖人就公司人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清单,并保证除该清单上所列债务外,对其他人不负任何债务。双方收购协商的主要时间,一般花在磋上,如果卖方这些陈述有错误时,卖方应如何赔偿买方。②履行契约期间的义务收购契约签订后可即时履行,亦即卖方交付标的物(如股票),而买方交付价金。但是可能基于某些理由,
    2023-06-09
    196人看过
  • 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内容是什么
    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3、收购要约的期限。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2024-05-05
    186人看过
  • 技术性收入的主要内容
    技术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获得的收入;2、技术合同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项目实施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人力、物力、数据系统为社会和企业以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类型服务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发、中间试验和新产品开发的收入。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申报方:申报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类别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总额支付方式本次实现合同交易额本次实现技术交易额本次扣除成本本次实现技术性收入劳务费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设备购置及使用费专用业务费一、二级管理费申报方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签章):申报方公章主管财务负责人(签章):申报方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合同登记处登记处公章审查意见审查人: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表除合同登记处审查意见外,其他栏目由合同登记卖方
    2023-07-02
    463人看过
  • 分户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分户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栏杆、护栏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2024-05-13
    350人看过
  • 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生效
    强制性要约收购是通过强制性收购要约进行的,随着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生效而开始,随着强制性收购要约期限届满而结束。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生效,国外立法例大致分为两种:(1)注册制。包括英国、日本等证券市场发达、监管严格的国家,香港特区也是采用这种立法例。注册制程序简单,只对强制性收购要约作形式审查,而不作实质性要求,减少了主管机关对证券市场的干预,减轻了主管机关的工作压力,效率较高。(2)核准制。包括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如台湾证券交易法第43条规定:公开收购要约非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为之,并在公开收购要约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对核准的实质条件作了规定。核准制程序复杂,效率较低,但可避免不符合要求的要约公告。我国《证券法》对收购要约的生效作了灵活的规定。根据该法第83条,收购人在公告其收购要约前,必须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如果15日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没有作出禁止或提出修改要求,则要约可在1
    2023-06-09
    121人看过
  • 要约收购15日公告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1.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
    2023-03-12
    461人看过
  • 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一、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2023-03-18
    58人看过
  • 豁免要约收购条件与程序
    豁免要约收购条件有哪些,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豁免要约收购程序如何办理,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证券法》第九十六条: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证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
    2023-06-05
    74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程序一般有哪些样的
    要约收购的流程: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3、公告收购要约;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3.以非
    2024-08-07
    359人看过
  • 收养的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1、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3、办理收养登记。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主要是收养人年龄达到30岁以上,有良好的教育无犯罪记录,能够有利于这类儿童的成长的人,都符合我国的收养条件。我国也是为了让这类儿童能够有一个温暖的港湾,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下去。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
    2023-08-06
    169人看过
  • 哪些内容属于要约的不得更改的实质性内容?
    一、哪些内容属于要约的不得更改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要约不得更改的实质性内容有: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一)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三)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
    2024-02-08
    282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公司收购要约有什么基本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
    2023-04-29
    226人看过
  • 强制性要约收购义务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当一持股者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数额时,强制其向目标公司同类股票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制度。一、强制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根据《证券法》第81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据此,收购人在没有取得30%的股票之前没有义务进行强制要约收购,收购人在取得30%的股票时如果不想继续收购股票也没有义务强制要约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不是很强。这就反映出了让市场调节经济,政府远离市场的思想。强制要约收购通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个股东有机会卖出或按比例卖出自己的股票,获得因为收购人的收购行为而给公司带来的价值增量,以免该增量为少数人所占有。强制要约收购的这两个前提,还意味着在证券交易所外,无论通过任何方式获得多
    2023-02-15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收购要约的主要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7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三)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七)股票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程序性裁定书的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规定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内容性要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的详细情况,劳动者如实告知自己的基本情况后,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含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收购要约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8
      收购要约内容有: 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4.收购目的; 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7.收购所需资金及资金保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