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有征地拆迁主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1:50:22 382 人看过

一、区人民政府有征地拆迁主体吗

区人民政府不具有征地拆迁主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

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柝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曰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宪法》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障房相关文章
  • 纪委监察委管区政府征地拆迁吗
    一、纪委监察委管区政府征地拆迁吗纪委不受理房屋拆迁争端。若存异议,应诉诸当地人民法院。告示征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需注明补偿方案、复议权及诉讼权等事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做好相关宣传,并明确征收补偿标准。依法征用土地者,同步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征用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請复议或诉讼,或在赔偿决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最终裁决。房屋征收须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二、个
    2024-07-06
    464人看过
  • 村政府能征地拆迁吗有补偿吗
    一、村政府能征地拆迁吗有补偿吗当遇到农村宅基地拆迁时,你会发现国家是会给你一些补偿的哦!这个补偿里面就包含了农村宅基地的补偿金、农村住房本身的补偿以及它所附带的装修费用,此外还有拆除房子后给到你的置换住处的安置费和搬家产生的一切费用,例如搬运费啊等等。而当你在拿到这些钱之后,遇到生活上的困难,政府还会给你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呢!另外,如果你家里的电器设备因为拆迁需要移动位置的话,也会有相应的补偿。最后,如果你的房子不是用来做生意的,那么你还可以得到一笔非住宅房屋运营损失的补偿款。至于具体怎么算这个补偿款嘛,其实很简单啦!就是根据你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来决定的。那什么叫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呢?就是用你被征收的土地面积除以你所在的村子或者社区在征收之前每个人平均拥有的土地面积,这样就能得出你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了。然后再根据这个数字,以你被征收的土地在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作为基础,乘以4到6倍
    2024-05-21
    169人看过
  • 县级人民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工作
    目前县级人民政府有三种形式即县人民政府(含自治县、旗,下同)、县级市人民政府、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直辖市除外)。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县人民政府与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是有区别的。在一些事项上,相应的职权是专属于县(市)人民政府的,即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是不能行使这些职权的。如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但未授予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即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一项批准权的。另根据规定,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其规划职能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行使,必要时由市级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使用相关管理权。为更具代表性,本章中所论述的县级人民政府是指县人民政府、县级市人民政府,不包括设区城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用地主体的情况,可将县级人民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工作分
    2022-04-22
    175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房可以买吗
    一、政府征地拆迁房可以买吗经过五年取得产权证书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该期限按购房家庭获取契税完税证明的日期计算。五年内需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可进入市场合法销售;五年外则可以公开交易,签订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障。拆迁房可购,安置房亦可完成过户事宜。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完成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之后方可过户。这需要房屋居住满五年。房产证完成后视为具备正规过户流程的资格。手续并不繁琐,双方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户口薄、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及房产证即可完成过户。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确认,若有一方无法出席,须前往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
    2024-07-02
    255人看过
  • 政府征地农民能否被强制拆迁?
    政府征地农民不同意政府不能强制,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再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如何落实?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
    2023-08-08
    419人看过
  • 国家政府征地会拆迁吗现在
    一、国家政府征地会拆迁吗现在大家要明白哈,征地之后并不代表着就得拆房子了。你想啊,当我们说“拆迁”时,概念是比较接近于那些有房子的地方的。按照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呢,征收土地时,应该给予合理且公正的补偿,让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们原本的生活能得到保障,而且以后的日子也不能受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
    2024-05-25
    392人看过
  • 一般政府拆迁主体是哪个
    一、一般政府拆迁主体是哪个?国家有明确规定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和市、县级的人民政府部门。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
    2024-01-20
    67人看过
  • 征地拆迁政府工作人员可发补助吗
    一、征地拆迁政府工作人员可发补助吗征收与拆迁工作涉及的公务员福利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交通报销:为了方便工作,公务员需承担一定的交通费用。依照政策,国家将对其进行交通补贴,以补偿这部分开支。2.餐补: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公务员可能需要长时间外出,因此国家会提供餐费补贴,以保障其用餐需求。3.住房津贴:为了便于工作,公务员可能需要在工作现场长期居住。为此,国家会提供住房津贴,用以支付房租或购房贷款。4.工作补贴:征收与拆迁工作存在一定风险和挑战,如沟通障碍、舆论压力及矛盾冲突等。对此,国家会向公务员发放工作补贴,以鼓励其积极投入工作并解决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
    2024-05-06
    482人看过
  • 眉山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最新办法内容
    一、安置方式实行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和货币安置的安置方式。集镇规划区、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和泡菜产业园区实行统规统建方式安置;本人自愿申请,可实行货币安置。(一)统规统建:即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1、建设方式。由规划和住建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乡镇集镇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选定安置地点。安置房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2、安置房标准。安置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人均安置40平方米住房、10平方米商业性用房用于就业安置。3、本人自愿,可将就业安置的10平方米商业用房置换为20平方米住房。(二)统规自建:即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自行建设。1、建设方式。由规划和住建部门会同国土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定安置地点,安置用地按被安置人口人均不超过33平方米规划。安置户按照规划住建
    2023-06-03
    284人看过
  • 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
    关于迁坟地的补偿,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具体相关的规定。一般都是按各地的自己的标准实施的,也可以协商的。可以参考一下其它地方的:一、山东济南、济宁、德州迁坟补偿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显示济南、济宁、德州三市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650元/座,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为650-2000元/座。二、河南郑州迁坟补偿标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迁坟,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三、湖南岳阳迁坟补偿标准:根据《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混凝土坟2000元;砖、石坟1500元;土坟1000元;
    2023-07-08
    462人看过
  • 政府征地可以先拆迁后补偿吗?
    政府征地不可以先拆迁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一、签安置协议时产生房屋拆迁
    2023-06-19
    52人看过
  • 乡政府是否有权进行征地拆迁
    乡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乡镇政府无权进行征地拆迁,但可以成为实施房屋征收的委托单位。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房屋征收的单位不得牟利。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
    2023-05-31
    219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抢劫罪的主体是什么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以上的人都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8-13
    297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能办营业执照吗
    一、政府征地拆迁能办营业执照吗当我们要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是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哦。而且你得知道,房屋征收范围已经明确了以后,就再也不能在这个范围里面动手脚,比如搞新的建设啊,扩大规模啊,改造房子或者改变它的使用性质等等这些事儿,都可能会导致补偿费用过高。万一你不小心违反了相关规定去做了这些事,那政府可是不会给你任何补偿的哦。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征收组织或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时,必须依法给予合理的征收补偿,以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更应该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受影响。《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
    2024-05-07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障房
    词条

    保障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等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保障房的申请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权益,缓解... 更多>

    #保障房
    相关咨询
    • 拆迁对象是代表区人民政府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0
      区人民政府有征地拆迁主体吗 区人民政府不具有征地拆迁主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 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
    • 政府征地拆迁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3-07
      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2、入户清点丈量。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4、合法面积认定;5、套价核算;6、征收小组确认。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等。
    • 政府征地修路拆迁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5
      不合法。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先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可申请确认行政复议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要求拆迁人依法征地拆迁。
    • 政府征收和个人拆迁有什么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政府进行拆迁的话,应该叫做征收。首先,征收和拆迁是两个时期的产物,虽然事情大抵相同,但是拆迁主体却不相同,前者是政府主导,后者是开发商主导,对应的法律分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后者与2011年被前者取代,因而老百姓们在说拆迁时,要区分是开发商还是征收办。其次,征收中会涉及很多政府部门,分工各不相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
    • 拟征地告知书是给政府征地还是政府拆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三部分第十四条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必须经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如有必要,国土资源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相关材料作为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由此可见,收到拟征地通知书时,征收方未取得征地批准,无法实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征地审批通过的,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