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00:28 481 人看过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一)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四)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五)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七)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八)合同的有效期限;

(九)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一、合同纠纷起诉证据怎么收集

(一)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关、停、并、转、分立和歇业的,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工商登记的证据材料。

(二)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订立合同的经办人的权限等证据材料。

(三)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无财产交接清单。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借款,还款的数额时间。

(四)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属于成套设备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货物质量纠纷的,还要保持原样或保存原物及样品,提供是否动用及货物所在地点等有关证据材料。

(五)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协议)、担保书(函)、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六)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

(七)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

(八)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开户银行及帐号或财产所在地点及品种、数额等有关情况。

(九)你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如何进行买卖合同的审查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六,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七,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八,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九,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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