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法律基本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0:50:26 276 人看过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

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为相对权。

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债权具有平等性。

一、满足什么条件的债权转让才生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债权转让是有效的: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二、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

留置权不具有专属性。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因此留置权属于其担保的债权,留置权和担保债权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留置权为从权。这种权利是物权,而不是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是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留置权一般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补偿该动产。上述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

三、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是否限制

有限制。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债务基本法律常识
    二、借款给别人数额较大或担心借款人有可能借款不还,最好签一份正式的抵押借款协议(协议里的内容包括上述第一点提到的内容外,还要写明需办理抵押等担保),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常见的抵押登记机构,如房产抵押可以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车辆抵押可以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到土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如遇到借款人借钱不还,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三、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内应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或向法院起诉,并需要保留有相应的证据,否则过了两年时效,要追回就比较难。
    2023-06-01
    95人看过
  • 虚构债权债务的特点和特征
    没有真实存在的债权债务,为了某种目的而虚构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存在的原因有基于合同关系存在的、基于侵权原因产生的、基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产生的等,虚构债权债务即为当事人虚构存在这些关系,实际上不存在。当事人需虚构债权债务通常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虚构事实借钱是否诈骗虚构事实借钱是否算诈骗要看情况,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3-07-01
    182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债权债务抵销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偿还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之间负债,负债。双方共有债权,共同负债,为双方行使抵押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种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其中任何债务都是违法的,不得主张偿还2、相互偿还的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支付。如果双方相互负债,目标种类不同,相互抵押可能难以实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因此,用于偿还的通常是同种货币和实物3、双方的债务必须到偿还期限。债务未到偿还期,债权人不得要求履行,不得用自己的债权作为偿还。否则,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4、双方适用偿还的债务是可以偿还的债务。债权债务抵销前提有什么债权债务抵销条件: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
    2023-08-07
    166人看过
  • 分期履行的债权的保全是怎样的,债权的基本特征
    一、分期履行的债权的保全是怎样的对分期履行的债权的保全应是债权已经到期。有的债权由于是分期履行,履行期限是分段到期,这样在保全时,就只能保全已到期部分,对未到期债权原则上不得进行保全。有人认为由于诉讼保全时没到期的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会陆续到期,此情况下如果不允许一次性将所有债权保全,而是分批分多次保全,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在保全之前征求第三人的意见。如果第三人对该分期债权的数额没有异议,且同意一次性将到期的债权进行保全,为了方便诉讼,可以一次性保全,如果第三人只同意对已到期部分保全,不同意对未到期部分保全,法院应分期保全,不能一次性将未到期的同时保全。二、债权的基本特征债权的基本特征有: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
    2023-06-28
    86人看过
  • 债务合约有哪些主要特征
    债务合约有什么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比没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更可能采用可增大收益和资产的会计政策。就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来说,它们与关于利息保障倍数的限制性条款联系与紧密,便越有可能采取那些能提高此财务比率的会计政策。债务合约有两个关键特性。一个是在新兴市场国家,债务合约的期限很短,另一个特征就是债务合约经常是用外汇计价的。债务合约的这些特性造成了三种机制,而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危机通过这三种机制,又使信贷市场的不对称信息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促使金融危机的爆发。债务合约是指什么债务合约是一项法律合同,它对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债务合约中包括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系列特殊条款。这些债券特殊条款规定了一些与债券发行者和持有者相关的规则和限制性条件。此类条款中包括了债券发行者所拥有的权利(比如可以提前赎回债券)以及所受到的限制(比如对其增加股息能力的限制)。债务合约以法律形式记
    2023-05-08
    127人看过
  • 债权出售与债权贴现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债权出售是指企业将债权这种特有的资产进行变现的行为。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出售实质上是企业将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者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1)转让的债权不能收回的风险小。为达到债权资产变现交易成立企业必须提供优质的债权资产否则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而不会与企业达成交易。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债权资产转让协议中要求附带追索权可以理解为双方为达成交易的附带条件同时也说明资产转让交易成立后债权资产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附带追索权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回避风险的一种手段。(2)债权资产转让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任何商品交换均应遵守市场法则债权资产作为特殊商品在金融市场交易也不例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投放风险与收益诸多因素时给出与债权资产市场价值相当的对价融资企业也会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给对价是否公允。可以推断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的企业若融入资
    2023-06-12
    485人看过
  • 主债权的基本信息及债权转让有哪些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债权转让: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一、为什么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1、抵押权的不可分性:(1)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2)主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各债权人可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这两点体现的是债权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3)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这一点体现的是债务与抵押权的不可分性。(4)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转让,抵押权人可就分割或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这一点体现的是抵押物本身的不可分性。2
    2023-04-10
    358人看过
  •  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特点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合同转让和企业合并的概念及特点。合同转让指在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其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移转给第三人,但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且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1.合同转让。指的是在一方当事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其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移转给第三人。(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
    2023-11-15
    244人看过
  • 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权资本债权资本是指公司从包括原告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而不限于主张揭开公司面纱的特定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债权资本的筹资企业的资金,可以从多种渠道,用多种方式来筹集。不同来源的资金,其使用时间的长短、附加条款的限制、财务风险的大小、资金成本的高低都不一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什么样的资金,这些资金怎么配合,怎样形成一个最优的结构来支持企业在实体经济中的扩张,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这些问题就涉及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影响因素。企业资金的类型企业资金有三种类型。一种就是所谓的自有资金,或者在经营过程中不断积累下来的资金;第二种是负债;第三种是对外增加的股权资金。企业中存在着三种结构即财务结构、资金结构与资本结构财务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对应项目,反映筹资构成及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等等。资金结构是财务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企业长久性筹资的各有关项目,主要有普通股权益、优先股股本、长期
    2023-04-13
    56人看过
  • 有哪些特征可以免除债务?
    免除债务的特点有: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不影响免除效力。2、免除为免费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3、免除不需要具体形式,免除债务不需要具体的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免除债务的特点及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债务免除有以下特点:(一)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
    2023-07-03
    464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特征和表现有哪些?
    不真正的连带债务的特征有:1、债务原因不同;2、债务是偶然联系的,债务人主观上没有联系;3、支付内容相同,但债务人支付的金额往往不同,连带债务支付的内容和金额相同,如共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4、债务人承担独立的清偿义务。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履行是什么不真正连带债务是由法、德等国判例学说发展起来的民法制度,近年来逐渐受到我国理论界与司法部门的重视,并体现于司法审判。其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与真正连带债务相对应的,因债务的实际履行导致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这一点与连带债务相
    2023-07-03
    332人看过
  • 遗嘱的基本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遗嘱笔录范本怎样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应在场。公证人员要对立遗嘱人的谈话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作好笔录,笔录的主要内容是:1、立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如果立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2、立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3、立遗嘱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嘱人个人所有,这些财产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或者已设立过担保,或者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4、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过程,是
    2023-03-03
    392人看过
  • 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
    一、民法典的并存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并存债务承担的特征(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并存的债务主要是第三人和债务人协商之后,债权人确定其愿意加入共同债务的偿还,如果在
    2023-06-19
    459人看过
  • 债权的特征有哪些?详细说明!
    债权是指要求自然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权利。债权特征具体包括:1、债权是财产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内容相同的债权可以在同一标的物上建立,相互平等有效;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优先债权包括哪些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在先与一般债权清偿的债权。民法典上以财产为担保的债权和海商法上为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是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够先于债权被清偿的债权称为优先债权。只有在优先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
    2023-07-03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合同债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30
      法律分析 合同债权的基本特点有: 1、合同债权是基于合同效力而产生的权利; 2、合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 3、合同债权是一种相对权; 4、合同债权一般是财产性权利; 5、合同债权的其他基本特点。
    • 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一)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
    • 债务人都有哪些基本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3
      债务人的基本权利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等。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而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是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行使的。
    •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的特征有哪些?债务重组的特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债务重组是什么?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1]。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二、债务重组的特征有哪些?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
    • 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哪些特征,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0
      债权人免除债务都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