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0:41:07 340 人看过

拘留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交案卷、证据材料给检察院来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发现不应追责的,则会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

一、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检查院对某人提起公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对某人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破坏公共设施拘留后还追究什么责任
    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2023-12-08
    325人看过
  • 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享受社保
    一、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享受社保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享受社保。服刑期间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续保的,在刑满释放出来后可以继续缴,可以和前次缴过的合并计算年限。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二、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如何享受?服刑人员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应当根据实际交纳时间来确定,如果有实际交费时间,那么这个时间可以承认,刑满后,可以接着交,到退休年龄交费满15年可以有养老金的。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
    2023-05-22
    203人看过
  • 警察虐待被拘留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1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拘留所警察在执行拘留工作中,有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见稿规定,拘留所警察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指使、纵容被拘留人侵害他人,侵占、挪用、故意损毁被拘留人财物或者不及时返还被拘留人财物,违法收拘、提前解除拘留或者拘留期限已满未解除拘留以及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的,将进行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意见稿还对被拘留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做了规定: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拘留人劳动,不得利用被拘留人管理其他被拘留人。对于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遇有升学考试、配偶生育或者直系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等。
    2023-04-24
    337人看过
  • 刑事追诉时效已经超过还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一、什么是刑事案件追
    2023-02-17
    250人看过
  •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起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15年;20年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和死刑。超过上述法定诉讼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经特赦令免处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在我国决定特赦。这一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以被害人提出告知为前提,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受害者未提出或撤回告知的,对此类案件的追究将失去法律基础。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意义,不予追究。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
    2023-08-09
    63人看过
  • 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
    一、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下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2023-04-28
    364人看过
  • 追究刑事责任还能进行行政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同一事件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同样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的,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是什么(1)人身自由罚,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2)行为罚(能力
    2023-04-22
    104人看过
  • 互殴调解后留疤了还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一、互殴调解后留疤了还能追究对方责任吗若有人蓄意伤害致使他人身体遭受损害,则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该罪名的量刑标准为,最低刑期为六个月的拘役,最高可判处两年的有期徒刑。在此基础上,如能通过和解的形式达成协议并获得被害人谅解,那么法院将有机会酌情减少基准刑罚的50%;若情节轻微的情况下,相应的削减比例或许会更高或直接免除刑事处罚。一旦形成共识,双方签署正式的和解协议,而受害人也明确表示放弃对加害者的法律追责权利,当地公安机关便有权撤回案件并停止后续干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
    2024-05-02
    435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是否属于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一、刑事拘留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
    2023-03-27
    215人看过
  • 民事侵权起诉后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侵权起诉后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1、民事侵权起诉后不一定能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需要看民事纠纷当事人是否涉嫌了刑事犯罪。如果纠纷当事人涉嫌了刑事犯罪,但是法院在受理纠纷之后,并没有发现罪名存在,那么之后依旧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2、如果法院在受理民事纠纷之后、审理过程之中,就发现了刑事犯罪案件存在,那么民事请求会被驳回。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
    2024-02-05
    427人看过
  • 几年前的刑事责任还追究吗
    如果没有立案,过了追诉期,几年前的刑事责任不追究;如果已经立案了或者是没有立案但是在追诉期内的,还追究,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在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破坏林地罪几年不拘留如果已经立案了或者是没有立案但是在追诉期内的,破坏林地无论几年都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立案,过了犯罪追诉期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明确规定了在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车祸致人死亡多久免刑事责任如果案件没有立案的,车祸致人死亡经过十年免刑事责任;如果已经立案了或者是没有立案但是在追诉期内的,无论多久后都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明确规定了在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三、犯罪的追诉时效过了怎么办?犯罪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2023-04-05
    389人看过
  • 刑事逃逸20年还追究责任吗
    一、刑事逃逸20年还追究责任吗刑事逃逸20年不一定还追究责任的,具体如下:1.行为人犯罪后没有被立案,已经经过二十年的,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犯罪已被立案,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即使已经过了二十年,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肇事逃逸不赔付怎么办肇事逃逸不赔付的办法是可以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法院起诉。建议伤者一方保存好治疗过程中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的票据,待伤情稳定后通过诉讼方式
    2023-04-25
    285人看过
  •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一、诈骗罪量刑标准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
    2023-03-16
    439人看过
  •  是否应当追究交通事故拘留者的刑事责任?
    本文介绍了犯罪成立的要件和犯罪主体的定义。犯罪成立的要件是交通事故拘留,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交通事故拘留足够构成要件有罪,则犯罪成立;否则不成立。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观方面与交通事故拘留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而交通事故拘留则是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在犯罪主观方面和交通事故拘留之间,存在一些法律上的区别。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而交
    2023-11-11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非法拘禁他人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非法拘禁他人,被刑事拘留,涉嫌了非法拘禁罪,司法机关会根据违法情节、危害后果以及主观恶意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查考量,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 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25
      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者包括: 1、情节微不足道且无实质性伤害之嫌者; 2、法律追诉期已过期的罪犯; 3、享特赦免罪的犯人;以及 4、依刑法规定须由受害方起诉的犯罪。 不应实施刑事拘留者则包括: 1、犯罪行为未实际发生或被拘留者行为不构成犯罪; 2、虽有犯罪行为,但依法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行为非被拘留者所为;以及 4、虽为拘留者所为,但其不符合法定拘留条件,无需拘留。
    •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追诉时效过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8
      已过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责任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关系?刑事拘留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1,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2,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有个朋友被刑事拘留算追究刑事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1,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2,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