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故意被损害行为人是否需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3 19:41:18 204 人看过

一、受害者故意被损害行为人是否需负责

受害者故意被损害行为人并不一定需负责。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可以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二、受害人故意产生的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故意有哪些规定

受害人过错的分类有:

1.受害人故意

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通常都是指排除了行为人本身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受害人故意使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否则,不能完全作为一种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构成要件有以下几方面:

(1)受害人存在故意;

(2)受害人基于故意实施了不当的行为;

(3)受害人实施的不当行为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行为人举证);

(4)受害人主张损害赔偿。

2.受害人重大过失

是指受害人对于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极不注意,以至于造成了自身损害。

3.受害人过失

是指在行为人致受害人损害中或者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与扩大具有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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