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解除合同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
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善意取得两者是否一样
买卖不破租赁和善意取得两者是不一样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通常认为,在一个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弱者,因此要给承租人更多的保障,因此,即使出租人把房子卖了,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买受人不可以破坏这个合同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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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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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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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是否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6确定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适用于破产法需要确定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是在破产前则适用于该原则,如果签订租赁合同是在破产后签订的需不适用于该原则,因为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都是要提前了解到房屋的具体情形和相关证件的,所以要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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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侵犯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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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拍卖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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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令人遗憾的是,立法者的本意虽好,但在实践中由于登记备案制没有强制性,绝大多数租赁合同并未经过登记便生效,从而致使租赁权未经公示,便具有相应的效力,最终导致该租赁权可以对抗善意物权人的所有权,从而带来对善意物权人的所有权保护不力的问题,这不仅与公平合理的原则相悖,而且与立法者的初衷背道而驰。因此,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相关的立法,结合立法目的,我们可以总结出第一种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情形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