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一、如何认定仿冒商标
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二)主观要件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本罪。
(三)客观要件
根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
(四)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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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0-12-17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仍然予以销售。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过失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会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但由于这种“明知”是一种主观上的感知,为了避免行为人事后以“不明知”为抗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认定为行为人“明知”: (1)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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