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租赁权归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11:22 318 人看过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任务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4、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商品房的人防价由谁承担

人防费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建造商品房按照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或者缴纳异地建设费用,费用又建设单位承担。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三、地下储藏室归谁所有

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依照《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3、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依照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电梯广告位租赁收益归谁所有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范围,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的经营与收益,应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分配。一、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因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高层建筑物因其所有人为多个人,甚至上百人,由于人数
    2023-03-29
    410人看过
  • 小区车位应该租赁给谁
    小区业主如已按配置比例购买、获赠、租赁到停车位,就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实践中有些业主超出配置比例对车位进行购买、获赠、租赁这属于过度需求,并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当然如果在这过程中有些业主没有能力购买车位,但有能力租赁的,应当满足这些业主的租赁需求,即使其他非业主出更高条件进行购买也不能首先出卖给其他非业主。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去哪投诉一、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去哪投诉1、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投诉如下:(1)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2)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当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且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以通过这两个平台进行投诉;(3)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于人防车位只卖不租等问题可以向当地人防部门进行反映,这也是人防车位主要验收部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
    2023-08-12
    412人看过
  • 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车位归属权
    地下人防车位归属于国家。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新民法典抚养义务怎么规定新《民法典》抚养义务的规定: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管父母有没有离婚都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2、亲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直接抚养的应该支付抚养费;3、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或者去世的,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23-08-02
    104人看过
  • 婚前租赁房产,婚后权益归谁?
    该类型房产用于婚后出租属于一种经营行为,如果另一方参与了经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此时的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经营的证据包括,发布租赁信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催收租金等婚前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婚前房子是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3-07-13
    390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归谁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又有关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首先,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因此应当优先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但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程序1、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程序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主体之间的对话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对话(即辩驳),一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纵向对话(即讨论)。为了保证对话的合理性,诉讼程序在设计上应维持当事人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和竞争性,以及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性和统一性。2、房屋租赁纠纷的起诉要先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起诉事
    2023-02-16
    185人看过
  • 租客有权租赁小区车位吗
    一、租客有权租赁小区车位吗有。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屋租赁合同中包含了车位的使用权,因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小区的停车位租客完全有权使用。停车是房屋的附属权利,这点我们需要注意。二、租客有权力换门锁吗(一)租客是有权利更换门锁的,不过租客更换门锁的费用是需要自己去出的。如果后期因为钥匙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导致锁没有办法打开了,这个情况下,房东可以出示自己的证件是可以进行换锁的,但是费用可能租客出。(二)如果最后退房的时候更换过锁,将钥匙返还给房东,房东可以继续租住给下一个人,如果下一个人想要换锁也是有权利的。三、买了地上车位能退吗车位买完后悔了可以退,但是这属于业主违约,业主解除合约需
    2023-04-20
    162人看过
  • 车位使用权20年后归谁
    车位使用权20年后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1、20年车位使用权到期了,可以与业主协商进行续租。需要注意,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续租的期限也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2、买的车位产权是归个人所有,使用期限与土地性质有关,商住房车位的使用时间为四十年,住宅房车位的使用时间为七十年,而租赁的车位,通常是供消费者使用20年。因此,在购买车位的时候,需要问清楚。并查看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买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以免给个人带来不便的麻烦;3、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4、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
    2023-08-01
    92人看过
  • 租赁的房子漏水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如果房东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租的房子漏水属于房屋自身的问题,可以找房东维修。如果房东隐瞒了房子漏水的问题,房东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房子漏水的,是承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租赁房子漏水谁的责任租的房子漏水属于谁的责任,应造成漏水的原因判断。如果第三人导致房屋漏水,则归该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造成漏水,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以及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漏水,则由出租人负责。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
    2023-07-21
    9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归谁管?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等,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出租人是甲方还是乙方出租人是甲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出租人处理租赁业务的一整套会计处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从出租人角度看,租赁可以分为经营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举债经营融资租赁,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二、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
    2023-03-25
    471人看过
  • 停车位租赁合同模板(个人车位租赁合同电子版)
    停车位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地下小汽车停车位号(下简称该车位)出租给乙方。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年,即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不含车位物业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或微信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条。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当遵守规矩服从小区物业管理。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第六条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车内物品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
    2023-06-04
    250人看过
  • 开发商有权将人防车位出租吗
    人防车位开发商是可以出租的,一般小区的人防车位都由开发单位承建,但是实际产权属于人防办。开发单位在非战时拥有这些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可以将这些车位用于出租,但是开发商并不具备产权,所以不能进行出售或是改造。一、小区车位有哪几种类型(一)标准车位宽度为2.5米,长度为5.3米。一般的小车都能停得下。但是,如果是加长型的,比如宝马7系等车型,这样的标准车位就会显得拥挤。(二)微型车位微型车位的长度和宽度会比标准车位小,具体大小因项目而异;开发商在开发的过程中,在不影响建筑安全功能的基础上,会考虑车位利用的大化,划出一些非标准车位。而在车位空间分割时,有些地方适合做小车位。这类车位,价格通常比标准车位低,但是对于拥有QQ、Mini这类车型比较小的车子的业主来说,这样的车位已经够用了。(三)子母车位子母车位的价格通常比两个标准车位的价格要,却可以停放两部车子。不过,这类车位的面积,也会比两个标准车位
    2023-03-17
    398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的归属权属于谁?
    公租房的所有权归购买者所有,但通常不由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业主、大学毕业生和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提供公租房。如果买房人想卖掉这套房子,需在5年后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如果公租房被房主购买,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将归购买者所有。而一般来说,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政府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业主、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如果买房人想把这套房子卖掉,需在5年后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公租房的产权年限是多久?公租房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单身人士等群体的一种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产权年限是由政府规定和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然而,公租房的产权年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2023-08-31
    267人看过
  • 人防工程所有权到底归谁
    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工程’的简称,它是指国家为了应对战争,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需要,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设备设施。人防工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单建人防工程,二是合建人防工程。就所有权而论,单建的人防工程的投资者比较明确,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投资主体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以,它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合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比较难以认定。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人防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单一投资建设转变为社会多元投资建设。我国法律也要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人防工程,同时,减免人防工程的土地使用费和其他税费。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及登记作出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在法律没有界定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情况下,**花园的业委会和开发商都无权主张所有权。但是,关于讼争的地下停车场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却比较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023-06-13
    171人看过
  •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归谁
    如果租赁的是农村土地的,不可以建房。个人租农村地不可以修路建房,未经行政许可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如果租赁的是城市土地的,可以建房。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方式,依法支付出让金或转让金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时候谁建的就归谁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租赁土地上建房受法律保护吗租赁的土地上经出租方、规划部门同意,可以依
    2023-07-26
    8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人防车位的收益归谁所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不能出售出租,违法所得收归国家所有。
    • 土地权属归谁租赁属不属于债权人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8
      1、租赁的土地是不属于债务人的,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可以申请查封,且符合查封条件,法院会予以查封的。 2、起诉后,如果胜诉的,而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对方财产情况及应支付的金额大小,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5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库没有独立的产权,政府不会对其发放产权证,其权利附属在承担费用(土地和建设)的小区住宅建筑(面积)上,因此应归全体业
    • 房子租赁期间土地权归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租赁土地上建造房屋是不可以的,是违规建筑,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1、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 2、《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3、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
    • 租赁归谁管理,找什么单位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关键看你投诉什么如果是民事纠纷是起诉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