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而对协议进行公证,仅是可以证明或保证所签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协议本身的效力不能产生影响。
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
做公证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有做公证的,仅此而已。
二、订立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spanstyle="font-size:
9.5pt">、理清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spanstyle="font-size:
9.5pt">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spanstyle="font-size:
9.5pt">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spanstyle="font-size:
9.5pt">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spanstyle="font-size:
9.5pt">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spanstyle="font-size:
9.5pt">、禁止使用的字样
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spanstyle="font-size:
9.5pt">、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
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②<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
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
明确写明。
③<spanstyle="font-size:
9.5pt">查阅账簿的权利
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
④<spanstyle="font-size:
9.5pt">退伙的权利
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
成损失如何赔偿等。
(2)<spanstyle="font-size:
9.5pt">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①<spanstyle="font-size:
9.5pt">足额出资
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
②<spanstyle="font-size:
9.5pt">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
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③<spanstyle="font-size:
9.5pt">竞业禁止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④<spanstyle="font-size:
9.5pt">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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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81、身份证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4。符合《成都市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标准的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及获得的项目、成果奖等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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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资企业注册条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1、外资企业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2、外资企业股东 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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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普通合伙人都需要什么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普通合伙人的条件如下: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公益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修订后的《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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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一)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⑵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⑶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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