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是否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3:20:44 325 人看过

国家政府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补贴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先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未经补偿安置,根据物权之法则,被拆迁人既对房屋拥有产权,仍对土地依法拥有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的重大权益,应当将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送达给申请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高扬明诉乳山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案情】2004年9月28日,乳山市政府作出乳政征出字[2004]59号关于收回国有土地并将其使用权出让给乳山国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收回信谊钟表位于向阳街南、富山路西国有土地31.6平方米,同时将该宗地2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乳山国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期为40年。剩余11.5平方米土地为道路绿化用地。原告主张于1997年9月与乳山市国家税务局签订房屋、土地买卖契约,乳山市国家税务局将其夏村分局办公楼及土地出售给原告,原告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告主张市政府收回涉案土地并出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乳山市政府作出的乳政征出字[2004]59号批复。【裁判】法院认为,乳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于1998年将争议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原告高扬明并为其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
    2022-04-28
    122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还是政府
    一、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还是政府土地所有权既不属于单纯的国家,也不直接归政府所有,而是由国家和集体组织共同拥有,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明确划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大类别。1.城市市区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宪法》的规定,明确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则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外,其余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它们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在探讨土地所有权归属时,应明确区分土地的地理位置和用途,以确定其所有权归属。二、国家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权制度中的两大基本类别,它们各自具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适用范围。1.国家土地所有权主要体现在城市市区土地的所有权上,这些土地由国家统一管理和利用。2.集体土地所有权则主要涉及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外,其余均归农民集体所有。这种区分不仅
    2024-08-09
    13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还是国有?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
    2023-08-05
    207人看过
  • 国家会不会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
    一、国家会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吗中国农村的土地权属分为:所有权(即集体所有)、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由此可得,不会随意收回。当然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做出违法犯罪事情就另当别论了。二、土地使用权相关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
    2023-05-04
    57人看过
  •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免税可以吗?
    可以免收,但是要符合国家给予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
    2023-06-03
    266人看过
  • 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我国是一个土地所有制的国家,土地是国家的,土地归集体所有禁止随意买卖。所以有的时候政府会因为要修建一些城市规划化建设等等设施,就会向私人回收土地。那么具体的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一经确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是因发生某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事由或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
    2023-06-03
    471人看过
  • 国土环境资源部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
    1、“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第一步:修改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组织编制机关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没有《实施情况总结》或《专题报告》组织编制机关不得编制修改方案。组织编制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第二步:报批规划规划的审批因规划内容和规划级别不同,审批的权限不同,依据《城乡规
    2023-06-03
    304人看过
  • 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一、政府划拨土地然后又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政府的行为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第44号文件《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企业国有划拨土地的权益,认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一种财产性权利。结合《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分析来看,一般而言,对于划拨土地应当是情况给予适当补偿。1990年颁布实施的《暂行规定》虽仍然有效,但确立
    2023-06-03
    168人看过
  • 国家是不是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就全部补偿了呢?
    应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有哪些1、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是: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停止使用土地;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
    2023-08-18
    151人看过
  • 能否以公告的形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问:文登ABC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占用A镇某村耕地108亩,其中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7亩,其余81亩有威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该宗地经我局确认为闲置土地。我局根据A镇政府的申请,拟收回该宗地的使用权。但该单位目前已经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且法人代表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失去音信,无法联系。我局拟采取公告的形式收回该宗地的使用权,在公告期限内如果该单位仍无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我局能否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给其他用地单位?答:来信主要涉及的是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的问题。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我国法律仅对是否应予以收回的情形加以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的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对在因闲置土地、公共利益、旧城区改建、出让合同期满等情形下应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如何收回、应遵循何种程序,法律没有
    2023-05-05
    273人看过
  • 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综上所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合理吗?要看收回的原因方式以及是否合法,政府收回土地使用证又可分为有偿收回和无
    2023-02-06
    4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无偿收回怎么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土地国有制说明现阶段全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就无权再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但很多人对土地政策并不了解。那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有什么不同的法规依据呢?有偿收回与无偿收回不同的法规依据无偿收回的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2023-08-05
    43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可以收回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可以收回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没到期如果因为正当情况需要回收的,是国家是有权回收的。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安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二、可以回收的情况1、首先明白,任何出让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你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就像是房东与房客,只不过你这个房客的租期比较长,其中住宅70年(部分地区5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2、看你的问题,你的土地是出让的,因为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只有事关国家民生建设的重大项目才会有偿收回,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安置。3、如果你的土地长期闲置,无建筑物,国家是有权收回的,并且可以无偿收回。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6-03
    456人看过
  • 政府回购房是否有土地证呢
    大家都知道房产证对于一所房子的重要性,其实土地证也是很重要的房产身份证明。在我国各地有部分政府回购房,此类房产在价格方面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但是这类政府回购房有土地证吗?政府回购房在办理土地证的时候要怎么办理?政府回购房有土地证吗?1、置房的土地一般是属于划拨土地,可以到您房屋所在当地的“房管局”或“土地管理部”咨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产权证与土地证两证合一。2、在不动产登记实施之前不办土地证的,只会让市民手中的产权证失效而已。届时如果卖方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那么必须先换取不动产证,才能完成交易,多出的只有工本费而已。3、已领取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土地证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按简便程序换发不动产权证,除了急需交易和抵押的情况之外,国土局建议市民们不要在最近办证高峰期申领证件,以免耽误时间。政府回购房土地证如何办理?1、办理回迁房土地证需要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
    2023-05-05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家政府有没有权利将国有土地收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0
      国家政府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补贴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先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未经补偿安置,根据物权之法则,被拆迁人既对房屋拥有产权,仍对土地依法拥有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的重大权益,应当将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送达给申请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政府是否有权收回国有土地?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3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您是依法通过拍卖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政府是否存在有权收回土地的情形: 如:(1)如果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 国有土地未完成,政府是否可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法律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土地出让期年限到期后并不
    • 国家土地是否只有使用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1
      国家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具体流程: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农民个人办理申请----区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