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单位如何处理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44:41 305 人看过

当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时,应当充分让其提出,如果其理由正当充分,行政机关可以参照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适当的减免,如过其理由不够充分或不能反映真实的客观事实,则行政机关可以不予以采纳。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接到律师函该如何处置

接到律师函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收到律师函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或者自己也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律师函是表明对方已经对当前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2、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3、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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