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前是否应当进行全额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23:03 36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强拆后要提高补偿款的,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司法强拆是违法的,能证明违法的就能提高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案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破产补偿多久可以到位

二个月内。公司破产职工经济补偿金一般办完手续的次月发放,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领取,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应当实行证据保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保存证据。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产权不明确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上述三起案件之所以需要办理证据保全,是因为要么被拆迁人不能直接参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如房屋所有人管理的房屋)签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决定争议不愿搬迁(第十七条规定);或者被拆迁人不明确(第二十九条规定)。这三
    2023-05-31
    465人看过
  • 营运损失是否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营运损失不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的范围为直接损失,而对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偿。营运损失系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而发生的损失,此损失的性质为间接地损失,因此不应由交强险赔偿。一、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赔偿标准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赔偿标准为:1、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了,无论是与机动车相撞还是非机动车相撞,都是闯红灯的负全责;但交通法规规定,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电瓶车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2、电动车闯红灯被超速行驶或同样闯红灯的车辆撞了,双方都有过错的,责任比例就是同等责任了。机动车有交强险,在交强险赔付之后,不足部分看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进行赔偿,一般由电动车承担75%左右,机动车承担15%左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下的赔偿费用部分双方按责
    2023-03-30
    459人看过
  • 营运损失是否应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营运损失应由交强险赔偿,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一、营运车误工费由谁赔付营运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付误工费的。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营运性汽车受损,在维修期间没有误工费赔偿,但肇事者应当赔偿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二、车被刮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被别人车刮擦对,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话,对方需要赔偿以下费用: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
    2023-06-26
    466人看过
  • 本案是否应当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情]高园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与朱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06年10月1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朱华给付信用社借款本息104373.20元,分期履行:2006年10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2006年12月10日前给付84373.2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朱华未履行义务,信用社于2007年12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朱华提出执行异议,认为申请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法院于2008年1月1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执行终结。修改后的《民诉法》施行后,信用社又于2008年9月14日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分歧]本案应如何处理,形成三种不同观点:一是认为本案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应不予受理。新《民诉法》自2008年4月1日起生效,对修改前生效的法律文书没有溯及力,本案应适用旧《民诉法》第219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双方或者一方当
    2023-06-06
    130人看过
  • 拆迁是否对动产进行赔偿
    房屋拆迁时,如果动产可以移动,没有造成损失的,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无法移动或者移动会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遭遇拆迁纠纷该怎么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
    2023-02-17
    467人看过
  • 房屋强拆如何进行赔偿?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房屋强拆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赔偿的方式是主要以赔偿金的方式为主要赔偿方式。房屋强拆对受害人造成损害的要求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一、政府能否强制拆迁政府能强制拆迁。需要法定程序。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对于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的规定强制执行。对于非法建筑、构筑物、设施、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等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2023-06-19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拆迁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4
      1、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是应当进行听证。 2、《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 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6
      1、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是应当进行听证。 2、《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 强拆行为违法是否应当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3
      1、强拆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此该行为违法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是否应当进行国家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个不同种类。行政赔偿的程序: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赔偿
    • 申请征收拆迁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是应当进行听证。 2、《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