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的权力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50:06 354 人看过

行纪人可以行使以下几种权利:

1、请求报酬权。委托人完成或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卖市场定价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卖方。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照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收到。经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行纪人可以提取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出售或者委托人撤销出售,经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处分的,纪人可以提取委托物。

4、留置权。委托人完成或部分委托事务的,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纪合同是由行纪人与委托人进行签订,对于签订的内容就一定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如果在委托人支付行纪人的报酬时超过了规定期限,或者是逾期不支付,那么行纪人就可以享有留置的权利,这也是行纪人所获得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一、留置担保的合同有哪些有偿保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承揽合同等属于留置担保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九百零三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权质权有何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
    2023-06-24
    398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一、对留置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
    2023-02-19
    190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一、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1、主债权;2、主债权的利息;3、违约金;4、损害赔偿金;5、留置财产的保管费用;6、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权标的物的范围1、留置财产的主物;2、留置财产的从物;3、留置财产的孳息;4、留置财产的代位权。三、留置权对留置人的效力1、留置权人的权利:1)留置财产占有权;2)留置财产孳息收取权;3)留置财产必要的使用权;4)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5)留置财产变价权;6)优先受偿权。2、留置权人的义务:1)留置财产的保管义务;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财产的义务;3)返还留置财产的义务。四、留置权对债务人的效力1、债务人仍享有留置财产的原有权利;2、债务人行使留置财产的权利受到限制;3、不得干扰、阻碍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4、偿付因留置财产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五、留置权对其他担保物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效力。六、留置权的实现1、留置权的实现的概念:指留置权
    2023-04-14
    221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一、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确定行使留置权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5-03
    448人看过
  • 留置权效力的范围有哪些
    对于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是债权人只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一、留置权终止原因有哪些留置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1、债务人履行债务;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3、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二、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
    2023-06-29
    133人看过
  • 行纪人有哪些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4)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的来说,行纪合同跟委托合同的差别很大,因为行纪合同的话,是行纪
    2023-03-06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公安的权力范围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
    • 行纪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包括哪些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
    • 行纪人的权利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行纪人有以下主要权利: 1、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2、提存权,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3、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2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范围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0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范围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