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不同,辩护人在不同诉讼阶段诉讼权利也不同,具体说,辩护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自诉案件中,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随时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2、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除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以外的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为其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
对于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和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只能收取复制材料所必要的工本费用,不得收取各种其他名目的费用。工本费收取的标准应当全国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国家物价局核定。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不应当向律师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让律师收集、调取证据。
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无此权利。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并签发准许调查书。
在具体委托了辩护人之后,那么辩护人就会实际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包括调查取证,有权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法律文书等等。
-
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哪些是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452人看过
-
辩护人职责有哪些?辩护人有些什么权利
253人看过
-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谁有权委托辩护人
345人看过
-
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辩护人的职责
86人看过
-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285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哪些,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180人看过
-
法律里都有哪些辩护人的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4辩护人的权利包括: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卷宗材料;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等。
-
刑诉法赋予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的权利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刑诉法赋予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
2022年“坏人”有辩护的权利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8所谓的“坏人”,从刑事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涉嫌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告人;但是在未经法院最终的审判之前,他们并非当然的罪犯,是否是“坏人”尚无定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享有法律予以保障的辩护权利的。 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
作为为死罪辩护人有哪些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9作为为死罪辩护人享有的权力有: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
审查起诉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有哪些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0审查起诉辩护人的权利包括可以查阅案件的诉讼文书,鉴定的资料或者复制和摘抄这些材料,还可以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还有通信的行为,并且可以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还有材料证明案件的过程。